浦东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含民办): 为落实《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十二五”规划》,继续深入探索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发展模式,根据《浦东新区“十二五”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发展指导意见》的规定,拟启动“十二五”最后一批校本研修学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浦东新区尚未获得“校本研修学校”命名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含民办),申报条件参见《浦东新区“十二五”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发展指导意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安排 学校根据《浦东新区校本研修学校方案评估标准》(见附件2),认真撰写本校《“十二五”校本研修方案》(见附件3 “十二五”校本研修方案参考框架),并填写申报表(见附件4),于2015年9月16日前将书面版和电子版提交教发院。其中校本研修方案书面版3份、申报表书面版1份送至浦东教发院(浦三路385号1312室王老师,50903450);电子版发送至pdxbyx@126.com。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根据本通知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的准备工作,积极参与本次申报与培训活动。未尽事宜,请联系浦东教发院校本研修项目组(沈老师,58892087)。 附件1:浦东新区“十二五”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发展指导意见.doc 附件2:浦东新区校本研修学校方案评估标准.doc 附件3:“十二五”校本研修方案参考框架.doc 附件4:浦东新区校本研修学校申报表.doc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201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