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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领军人才后备培养——培养和管理办法
发布人: 蒋伟伟 发布日期: 2016-12-06 浏览次数: 8764
 
 

一、培养目标

通过名师带教、区集中培训、个人专著撰写及出版等形式,培养一批有潜力的名师后备,使这批学科领军人才后备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专业素养上达到上海市特级教师的水准。

二、培养方式与内容

1.专家带教指导

邀请在上海市具有较高名望和专业地位的专家对学科领军人才后备(下文简称“后备”)进行专业带教和指导。带教主要内容有:进一步提升学科领军人才后备的学科教育教学能力,帮助其提炼教学风格,为其提供和分享各类专业资源和高层次平台,指导其个人专著的撰写,协助其个人专著的出版。

2.后备集中培训

开展集中培训讲座。拟邀请名师、专家就专业情意、专业精神、如何突破专业发展“高原期”阶段及上海市特级教师评审相关流程与注意事项等方面开设专家讲座。

3.专著撰写和协助出版

学科领军人才后备在带教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个人专著的撰写。项目组安排专家团,对专著的撰写和出版提供指导性建议,协助学科领军人才后备完成专著出版。

4.自主发展

在带教导师的指导下,学科领军人才后备通过广泛阅读,在教育教学中积极反思实践,在学、做、思中取得进一步发展。

三、导师与学科领军人才后备的职责与权利

(一)导师的职责与权利

1.导师需与学科领军人才后备签订带教协议,诊断“后备”的专业发展情况,据此为“后备”制定具体的培养方案和带教计划,并具体实施带教。

2.导师应在“后备”个人专著的撰写上给予一定的指导,并协助其发表和出版。

3.培养期末,总结“后备”在培养期内的专业成长,对“后备”进行综合评价,为其将来进一步的发展提供意见与建议。

4.导师享受“浦东新区学科领军人才后备带教导师津贴”。

(二)学科领军人才后备的职责与权利

1.学科领军人才后备需与带教导师应签订带教协议,对自我专业成长和发展情况进行反思,发掘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与导师共同制定专业发展计划。

2.“后备”应积极参加新区的集中培训和导师安排的学习活动,认真自主阅读学习,在教学实践中自我反思、自我实践,在导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3.培养周期结束后,“后备”应反思和自评培养期的成长。

4.“后备”应按要求填写《浦东新区学科领军人才后备培养手册》。

5.“后备”在培养期内调离浦东新区教育系统的,自动终止培养;若在师德方面有严重问题的,或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自动终止培养。

四、专著出版支持相关要求

(一)出版范围与内容要求

出版范围:由学员撰著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以及其他方面的有关教育教学研究的未出版的书稿。

内容要求: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符合素质教育要求。

2、体现现代教育的新思想、新观念,对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3、体现广博深厚的教育理论功底和精湛的教育教学艺术,反映学校管理、学科教学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特色。

4、内容充实,条理清晰,行文流畅,基本达到出版要求。

5、书稿原则上不得少于15万字。

6、书稿内容凡引用必须注明出处,符合著作权法要求。

(二)申报出版经费支持的程序

1、带教导师对论著的选题、内容提纲等进行审定后,提出出版意见。

2、“后备”本人提出出版经费支持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浦东新区学科领军人才后备”专著出版经费支持申请表,提交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3、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组织专家团,对每位申报出版支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定,提出是否予以出版经费支持的建议。

4、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将专家团的建议汇总后报浦东新区教育局备案。

5、经过以上程序得到“同意”出版经费支持的学科领军人才后备,凭已出版的个人专著和发票,向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申请经费落实。

五、培养周期

培养期为一年,本期学科领军人才后备培养从20143月起至20152月。

六、组织与管理

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学科领军人才后备队伍的建设,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负责日常管理和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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