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8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一、为了保证院区安全及工作正常进行,非本院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入院区,如有外单位同志来校联系工作、参加会议或培训,必须问清事由、问清部门及联系人,填好单才能进入学校;门卫人员待人、接客要文明礼貌。 二、衣着不整洁,穿背心、睡衣、平脚裤、拖鞋不准入院。 三、院及个人物品,带出校门必须有证明(由院办开据证明),无证明一律不准出学校。 四、院内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凭证进入院区。院外人员机动车辆进入院区后按标识路线行驶和停靠。 五、为了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教职工节假日无事一律不得进校,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 六、出借教室必须事先征得院领导同意,由院办通知门卫方可安排。 七、门卫工作人员不随便离开门房,如有急事暂时离开必须锁好校门。在工作时间不准做私事 八、教职工离校后,门卫要巡视大楼,及时检查、关闭办公室、会议室、教室、楼道的门、电灯及其它电器设备。晚上、早上各巡视校园一遍,并作好巡视记录。学生进学校前要打开各教室的门。 九、发现问题应及时反映和处理,并向有关方面汇报。 十、负责门卫周边的环境卫生,做到地面、阴沟无纸屑、烟蒂、痰迹、杂物、积水等。 十一、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做好报刊杂志的收发,服从院区主管工作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