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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值班制度
发布人: 蒋伟伟 发布日期: 2016-12-06 浏览次数: 8486
 
 

20111118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一、时间

各院区安排节日和暑假、寒假值班,值班时间为9001630

二、值班人员

值班人员由行政人员和教职工共同担任。

三、职责

1、值班人员应在指定值班室值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2、做好钥匙交接工作,管好院区安全。

3、整理报刊杂志与信件,做好清点、签收工作。

4、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巡视23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做好外来人员及外来电话的接待工作,处理好各种偶发事件。

6、完成院区交给的其他值班任务。

7、做好当日值班记录。

8、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的业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汇报和请示。

9、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合理安排接岗人员。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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