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8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一、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院内紧急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本条例所称紧急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各在院教职员工、学生的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突发事件,具体包括: 1、因自然灾害以及非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风灾、雹灾、雪灾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非主观故意的非暴力性突发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漏电、教学楼坍塌、实验室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各种原因的伤害事件; 3、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暴力性突发事件:不法人员入侵校内实施暴力、不法人员聚众冲击学校、抢劫事件以及其他各种原因的暴力性侵害事件。 4、院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由院党政工领导、各院区、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5、报告制度 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后应立即向院长及院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汇报: (1) 发生或可能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 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 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 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暴力伤害事件的; (5) 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学生被绑架事件的; (6) 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的事件。 6、院发生暴力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由于学校门卫不严,造成外来不法分子、精神病患者、家庭矛盾当事人(有异常行为)入侵,或因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而产生的暴力事件。 (1)预防措施 A 、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B 、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及其车辆进入学校。 C 、加强对院内有精神病症状人的监控;加强对精神病人的关心,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D、 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2)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A、 报警。打 “110 ” 报警电话或者按紧急报警按钮。 B 、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区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C、 立即报局办公室、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和业务科室。可先口头后书面。 D、 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院方要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教职工与歹徒周旋,尽力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人员,并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 E 、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F、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G 、险情排除后,立即通知社发局办公室 7、食物中毒事件处理预案 由于向教职工提供的食品的进货渠道、质量以及气温、消毒、加工、存放和操作人员的健康等原因,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1)预防办法 A 、始终坚持 “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教育检查,责任到人。 B 、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无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C 、严格把好食品验收关,杜绝不洁、变质或“三无”食品流入,做好验收记录。 D、 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物及时要进入熟食间冷却。 E、 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再污染。实行熟、生食物分开保管、使用不同制作器皿。 F、 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做好标记须在冷藏柜内保留 48小时。严禁将留样食品存放在冷冻柜内。 G 、严格各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正确、时间要保证。 (2)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A. 即报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和业务科室,同时报区卫生监督所,学校应立即把患者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 B. 主要领导要召开突发事件工作小组会议,研究情况,制订有效措施,具体落实人员分工。 C. 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统计好患病人员的具体情况 ( 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监所进行调查。 D. 将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留样并加以封存。 E. 立即通知律师出具专业意见,寻求法律的解决途径。 F. 积极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谅解。 8、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 (1) 具体措施: A. 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 B. 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C. 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及餐具。 D. 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E. 按规定定期消毒。 9、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1)预防措施 A. 院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B. 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制定学校防火计划,绘制防火平面图,教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 C. 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灭火器药品。 D. 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和“三分钟”扑救。 E. 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F. 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杂物。 (2)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A. 打 “119” 电话报警,同时报告院长及院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 B. 立即切断着火楼的电源。 C. 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同时由受过训练的教职工进行三分钟火灾紧急扑救。如三分钟不能扑灭明火,则迅速撤离。 D. 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E. 在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组织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F. 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追究责任,维护学校的利益,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0、教职工院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引发院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较复杂,归纳起来主要有:个人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 (1)预防办法 A. 出发前对教职工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B. 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集体活动服务。 C. 活动前,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察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D. 把院外集体活动委托给有资质的旅行单位,并要求旅行单位为参加此次活动的全体师生购买保险。 (2)处理程序 在院外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A. 报告和报警 院外集体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等人生伤害事件当首先报警,同时向院长及院突发事件处理小组报告。发生一般事故立即向院长及院突发事件处理小组报告。 B. 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通知家属。 C. 重大事故的处理移交社发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 D. 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律师,由律师协助进行专业交涉:如果事故是由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活动器械(具 )、设施、设备引起的,要与活动场所、旅行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