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平安健康达标,校园环境优化 >> 5-1平安校园
   
50.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技防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人: 蒋伟伟 发布日期: 2016-12-06 浏览次数: 8945
 
 

    一、办公室负责技防设备的日常管理,保证视频监控设备每日24小时正常运行和会同公安部门对设备的布防、撤防工作。

二、办公室对视频监控设备的有关设计方案、使用说明、线路图纸等资料要建立档案保存。

   三、督促、监督安装公司对视频监控设备维护规定进行清洁保养,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监视器随时锁定。

四、保卫人员要掌握和了解视频监控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方法,每天认真做好视频监控,保持设备的整洁和运行正常;严禁使用技防设备做与技防设备无关的事情。

五、非工作需要和专项检查,任何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视频监控设备的相关内容,不得接待任何单位和个人参观和检查。

六、遇到不法侵害时,保卫人员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和委领导汇报。

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调阅监控资料;在一个月的保存期内,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删除录像资料。

八、对发生的案件等重要时段的录像资料要进行备份;有关部门和人员持合法手续要调阅监控资料的,须经院分管领导批准。

   
 
版权所有: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地址:上海市峨山路180弄13号 邮编:200127
COPYRIGHT(C) 2010 PUDONG-EDU.SH.CN ALL RIGHT RESERVED
沪ICP备 05000594 号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