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订立或修订的文本和继续实施的制度目录)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招标会议流程 (2016年10月28日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为了加强院内部招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达到择优选用的目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维护本院利益,特制定本流程。 一、招标工作小组根据院招标领导小组(院长)签字的《委托招标申请单》(附件1)及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等附件,召开招标会议,组织招标工作。招标会议由招标工作小组成员、监督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招标工作全程接受招标监督小组监督,并做好招标会议记录。 二、招标会议流程 1.开标。招标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评标。招标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需求,投标人单位介绍投标文件,招标工作小组按照招标需求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b.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3.定标。评标以后,填写《定标意见书》(附件2),并经所有评标工作组、监督小组成员签字。定标意见向院行政扩大会议通报。 4.招标责任部门通知中标人中标。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合同(协议)报批管理规定 (2012年9月28日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2015年11月27日院行政扩大会修订)(2016年10月9日党政联席会第二次修订) 为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审查制度,完善监督职责,按照财务规范相关要求,结合《上海市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学校校舍日常维修经费使用的有关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规定,针对报账时需附加合同的支出款项,制定本规定。 一、范围 根据财务规范相关要求,报账时需附加合同的支出款项包括:货物类(办公设备、设施、家具等),工程类(建筑物施工、装修、修缮等),服务类(印刷、会议和展览、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物业管理、信息技术、法律、社会服务、课题研究、培训服务、其他专业服务等)。以上支出需在工作项实施前议定协议方和合同,履行委托招标、合同审批和签报程序。 二、类别 1、部门议定自行采购 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服务类项目。 2、院内招标采购(详见《招标会议流程》) 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服务类项目。 3、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项目(依据“浦东新区教育单位校舍维修服务协议施工企业名录”)。 4、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 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项目(部分货物实行电子集市竞价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且不到20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且不到200万元的服务类项目。 5、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 三、流程 1、根据类别议定协议方。 2、拟定和审议合同。 3、填写合同签报单,第3、4、5类别的合同签报时需附中标书复印件。 4、签署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下的合同,部门正主任在“代表人”栏内签字,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栏内签字;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分管院领导在“代表人”栏签字,单位法人在“法定代表人”栏签字。 5、合同盖章:院办公室根据合同签报单,审核合同上的签字,加盖院章。 6、合同归档:所有合同归入部门学年度业务档案,由经办人将相关合同归入该工作项档案卷宗,部门主任审核学年度业务档案目录时核查各工作项合同归缴情况。十万及十万元以上金额的合同,院办公室在办理合同盖章时留存复印件备查。 四、组织 1、院长担任院招标领导小组组长,院党政工领导担任组员。 2、院财务分管领导担任院招标工作小组组长,部门主任、合同经办人或工作项所在部门代表担任组员。 3、院副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院招标监督小组组长,院党委纪检委员等担任组员。 五、其他 1、本规定的附件为《合同(协议)签报单》。 2、本规定自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备注:合同末尾署名及盖章基本格式: 甲方: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院长签字) 代表人:(部门正主任或分管院领导签字) 日期: 预决算制度(2010年10月15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流动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5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费用报销审批规定(2010年10月15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财务稽核办法(2010年10月15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内部会计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5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2010年10月15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财务收支分析办法(2010年10月15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电算化制度(2010年10月15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票据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5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资产管理规定(2010年10月15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财产清查办法(2010年10月15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合同(协议)报批管理规定(2016年10月9日党政联席会议第二次修订) 院招标会议流程(2016年10月28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市内公务出行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2016年11月25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