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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食堂管理制度
发布人: 蒋伟伟 发布日期: 2016-12-06 浏览次数: 393
 
 

20111118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一、组织全体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建立卫生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检查制度,要把学校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列入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使食堂卫生工作经常化、强制化。

二、餐具、用具要洗净,做到无油垢,无积水,并且做到餐具天天消毒,不能间断。

三、厨房内、外环境整洁,灶面、工作台面清洁。

四、容器生熟分开,有明显区别标志。对存放直接入口的食物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五、食品做到烧熟煮透,现烧现吃,变质食品必须及时处理,烧熟的菜内杜绝有异味、异物出现,做好留样工作。

六、食品进货必须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和卫生质量验收记录。

七、从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体检,有证上岗,发现“五病”或腹泻患者及时调离。

八、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食堂卫生、食品卫生的监督、监测及管理,积极争取卫生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

九、发现教职工患疾病,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防疫站,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传播蔓延。对患病学生要及时护理、诊治、防止并发症。对食堂的食品、留样和餐具要认真取样化验,找出发病原因,并进行彻底消毒。

十、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防病教育、食品卫生教育,发动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清洁卫生制度

20111118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一、园内认真贯彻:“六禁”规定。禁止:A乱建乱搭木棚小屋;B乱堆乱放杂物和损坏的课桌椅;C乱贴通知、标语、感谢信、表扬信;D乱抛废纸、垃圾;E乱设摊;F乱停自行车。

二、卫生实行专人负责与班级包干,定期清扫与每日十分钟劳动相结合的清洁卫生大扫除制度。

三、绿化区、走道、楼梯、扶栏以及公共场所要有专人负责清扫,每两小时巡视一次,见脏就扫,使整个校园环境整洁优美。

四、在教室内,看不到乱丢杂物的现象,做到整洁美观。

五、教职工、学生不乱丢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

六、走廊每天拖,扶梯、栏杆、玻璃窗、墙面、墙角、瓷砖面每周擦拭1-2次,做到无积灰。发现墙面有污迹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查询,并及时清除。

七、走道、操场每天大清扫一次,日常加强巡视,发现杂物及时清除。

八、保持路面平坦。阴井、阴沟要定期挖淤泥,雨天下水要快,道路两旁下水道要畅通。

九、定期作保护环境的教育及好习惯养成的教育。

十、保持室内净水器清洁卫生。

十一、认真做好“院门清”工作,具体落实到门卫。

十二、院区内严禁乱搭、乱建、乱张贴、乱停车,因工作需要临时布置内容完毕后及时撤除。

十三、保证院舍完好无损,各类设备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安排落实维修。

十四、院区环境由专人划地包干,定时打扫,定期疏通下水道,做到路面平整、清洁,绿化地块内无纸屑、塑料袋等杂物。做好垃圾箱清洁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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