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各中小幼职(含民办)及指导中心、行业学校:
根据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的相关要求,区级骨干以上教师及高级职称教师(以下简称“540对象”)须完成4个科研学分。经汇总统计,有部分540对象尚未完成4个科研学分。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十三五”区级科研学分补充认定工作,现将补充认定途径和工作要点通知如下。请各校师训负责人和科研负责人密切配合,根据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尚缺分的540对象,做好宣传发动,确保“十三五”区级科研学分认定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十三五”区级科研学分认定的主途径
根据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的规定,新区中小幼教师取得科研学分的主途径为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十三五”期间立项和结题的区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主持人认定4学分,参与成员认定2学分。浦东教发院学校发展中心已按规定开展多批科研学分认定,相应学分可在区级管理平台查询。
二、“十三五”科研成果区级认定工作要点
经研究决定,“540对象”尚未修满科研学分的,拟通过申请和认定“十三五”区级科研成果,认定部分科研学分。已完成“十三五”科研学分的所有人员,无须参与本次成果认定。
(一)科研成果认定的时间范围和内容
指“十三五”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成果取得时间: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具体包括:
1.公开发表于区级及以上杂志中的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等;
2.公开出版的书籍;公开出版书籍中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等;
3.区级及以上征文比赛中获奖的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等;
以下两类情况请学校核查,避免重复申报:一是该成果已申请过“十三五”校本研修学分;二是该成果所属课题已认定过“十三五”科研学分。
(二)认定办法
1.个人公开出版书籍(专著或主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杂志上发表文章。每本/篇认定4个科研学分。
2.个人在公开出版的书籍中发表文章;在有正式刊号的杂志上发表文章。每篇认定2个科研学分。
3.个人在区级杂志(与职称评审接受的内部刊物一致)上发表文章,每篇认定1个科研学分。
4.个人在区级及以上征文比赛中获奖的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市级特等/一等奖,每篇认定4个科研学分;市级二/三等奖、区级一/二等奖,每篇认定2个科研学分;区级三等奖、市区级优秀奖,每篇认定1个科研学分。
5.不同名称和内容的成果可以累计认定科研学分,同一名称和内容的成果就高认定科研学分。每人4分封顶。
6.合作的成果只认定第一作者。
(三)认定程序
1.“540对象”本人提交科研学分补充认定申请资料:含公开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有刊号页等扫描件;公开出版的书籍封面、目录、版权页等扫描件;区级及以上征文比赛中获奖的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获奖证书扫描件、正文电子版(注:倡导无纸化办公,减少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使用)。
2. 校师训负责人负责对本校缺分“540对象”进行摸底、宣传和专题研修活动预报名;校科研负责人负责对本校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完成学分申报汇总表,其中汇总表电子版与全校资料一起打包提交,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同步提交。
3.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组织集中复审,完成本次“十三五”科研成果的区级审核与汇总,报教务处认定学分。
(四)材料提交要求
1.各校提交“540对象”科研学分补充认定申请资料,打包命名“**学校”,同时填写附件1.科研学分申报汇总表。汇总表填写时,要注意sheet之间的区别:第一个是学校科研成果申请学分的汇总表(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即指sheet1);第二个是每位“540对象”的科研成果统计,若有多位“540对象”可以复制sheet2填写(无须打印纸质版)。
2.每位教师的师训编号,统一用12位。
3.申请资料和学分申报汇总表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19日16:30。基层学校教师,以学校为单位,直接提交给分管科研员电子版。教发院教师,以部门为单位,请相关师训联络人填写好汇总表后,提交给郑新华老师电子版。
三、“十三五”教育科研专题研修活动预报名通知
本研修活动,针对不能通过承担课题、科研成果认定完成“十三五”科研学分的“540对象”,旨在培育这些教师的科研能力。拟在本学期后半段进行,详见后续正式通知。
1.研修对象:限未完成科研学分的540对象
2.研修内容:分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两部分,其中四个主题为集中学习内容,包括:教师为什么要做个人课题;教师个人课题选题指导;教师个人课题申请书撰写指导;教师如何查找文献资料、开展现状调研(各5课时,合计20课时)
自主学习的内容为教师独立完成个人课题申请书一则(具体要求参考区级规划课题申请书),完成并获通过的,计20课时。
3.研修实施与管理:
由学分认定部门提供未完成科研学分的“540对象”名单;由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发布研修活动通知,正式招生,组织科研专家授课,加强集中学习期间的研修管理,记录研修过程的表现,组织专家审阅学员提交的个人课题申请书,给出通过/不通过的评阅意见,并最终给予相应的科研学分补充认定。
各学校要认真梳理经过科研成果认定仍不能完成科研学分的“540对象”名单,加强宣传,填写附件2.“十三五”教育科研专题研修活动预报名表,电子版请与附件1一起提交分管科研员,提交截止时间也是:2021年3月19日16:30。开班后请督促有关老师按时保质完成研修任务。
附件1:科研学分申报汇总表模板
附件2:“十三五”教育科研专题研修活动预报名表
(注:两则附件的盖章纸质版,请在3月19日16:30前送达或快递至浦东新区峨山路180弄13号214办公室,郑新华老师收, 50948117)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学校发展中心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