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报名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姚蔚
发布日期:201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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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完成十三五对中小幼教师的市级学分要求,有效推进2016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招生报名工作有序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秋季开设的课程及班级信息在9月14日以后在平台上开放,全区教师均可以上线浏览,在9月16日前对有意向的课程班级做好“收藏”。(收藏非正式报名,是缩短报名过程,减轻网络压力的手段)
2. 本次课程的报名及审核时间为2016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培训时间为: 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具体安排如下:
工作任务 | 时间节点 |
课程收藏 | 9月14日—9月16日 |
学员第一次报名 (每天8:00-23:00) | 9月17日—22日 |
校级初审 | 9月23日 |
班级条件调整 | 9月23日 13:00前 |
学员第二次报名 (每天8:00-23:00) | 9月24日-9月25日 |
校级二次审核 | 9月26日 17:00前 |
班级审核 | 9月27日 |
培训开班 | 10月以后 |
3、教师个人登陆上海市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http://jsgl.21shte.net)后,根据通知(附件:十三五市级共享课程报名操作说明(浦东版))进行报名。
4、本次报名每人限报一门课程。
5、请师训干部将本校教师参与培训情况的名单报学校分管领导,征得领导同意后完成网上审核工作。要求分别于9月23日和9月26日17:00之前完成本校的初审和二次审核工作。
6、9月16日前没有对个人信息进行完善的教师将无法报名参加本次培训,下次修改个人信息功能将在2017年开放。
7、培训完成后必须对课程进行课程评价方可获得学分,如报名录取后无故缺席培训将被纳入黑名单,自动丧失下一个周期的报名资格。
附件:十三五市级共享课程报名操作说明(浦东版)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6.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