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含自培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委《进一步推进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意见(试行)》、《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和《浦东新区2020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要求,2020学年见习教师区级课堂教学考评活动将分两轮进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一轮:基地全员听课
各基地学校负责对本基地见习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考评,考评结果认定为区级课堂教学考评。
1.各基地学校成立校级考评组,负责见习教师考评课的综合评定。考评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其中优良比例不超过40%。区级考评组将随机抽查考核等第为合格的部分学员,以利于评价基地学校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质量。
2.基地学校听评课时除了关注学员对于教材的把握和处理、教学行为和教学过程等基本规范外,还需要重点关注学员的基本功(如三笔字、语言表达等)的呈现。同时做好考评课材料(包括教案、课件、课堂教学评价表等)的收集与整理工作,以便存档备查。
3.全员考评时间: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
4.基地学校及时填写《浦东新区2020学年见习教师基地学校区级课堂教学考评汇总表》(附件1)。在2021年1月15日下午16:00之前,将汇总表的书面稿(加盖学校公章)寄(送)至浦三路385号浦东教发院118室张老师收,邮编:200125;电子稿同时发至pdjianxijiaoshikc@163.com、pdjxjskp2020@163.com两个邮箱。以附件形式进行提交,附件命名方式:基地学校名称(请使用学校简称)+课堂教学考评汇总表。
二、第二轮:区级推优考评课
本学年的区级推优考评将通过在线评审平台进行,不再安排专家到学校现场听课。各基地学校可根据时间节点安排推优学员课堂实录视频录制推进工作,可在本学期录制,也可以在下学期录制。
1.基地学校对校级评定结果为优良的学员进行课堂教学视频录制,用于区级推优考评。
2.基地学校届时指导被推优学员提交课堂实录视频和教案电子稿。
3.课堂实录视频和教案电子稿需在2021年3月23日前完成,具体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课堂教学视频录像视频时长及要求请参考《浦东新区2020学年区级课堂教学考评推优学员课堂实录视频录像要求》(附件2)。
4.教发院将组织专家对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后期将公布在教发院的网站上。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和聘任学校要充分宣传发动,切实指导见习教师全员参与区级课堂教学考评活动。
联系电话:58892125;联系人:张老师、葛老师、万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1:浦东新区2020学年见习教师基地学校区级课堂教学考评汇总表
附件2:浦东新区2020学年区级课堂教学考评推优学员课堂实录视频录像要求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