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检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姚蔚
发布日期: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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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各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根据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开展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检工作,对象包括所有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和20%的区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根据《通知》精神,对市、区两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材料要求
1.市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请参照《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参考指标》(见附件1),填写《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检自评报告》(见附件2)和《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检自评表》(见附件3)。
2.区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填报。
若填报,请参照《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参考指标》(见附件1),填写《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检自评报告》(见附件2)。
二、提交方式
只需要报送电子材料,电子材料请打包发送至邮箱pd_pds@163.com。其中,打包文件名称为学校全称(需与学校公章名称一致);邮件主题为“年检”,邮件正文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截止日期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下午3:00。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