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校(含民办):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为浦东新区全体“十四五”培训对象的必修课程。考虑到有部分教师尚未完成此项培训,拟于2025年10月31日起,开展能力提升工程2.0区级扫尾培训,并由学校统一提交实践应用课程材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区普教系统各类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行业学校及相关教育单位)2025年12月31日之后退休的在岗教师(不包括“十四五”期间延迟退休教师)。
二、查看完成情况
教师登录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十四五)(https://jsgl.shec.edu.cn/login)查看个人培训完成情况。查看学分明细中【区级课程-知识技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2.0专业课程培训】及【校级课程-实践体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2.0实践应用课程培训】是否获得相应学分,若未完成可参加此次培训。
三、培训内容
提升工程2.0培训课程由市级通识课程、区级专业选修课程和校级实践应用课程组成。此次区级扫尾培训内容分别要求如下:
1.区级专业选修课程:应培训而未完成的教师根据个人情况,可自主选取所缺的课时量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学习方法如下:
(1)登陆上海市区级教师教育管理平台(qxgl.21shte.net),在首页“‘日新谭’教师通识培训”栏目【信息技术应用能力2.0专业课程】参与培训。
(2)全程观看视频并完成问卷反馈(两项任务的绿点全部点亮)即为学习完成,可获得2.0区级课程学分。若2.0学分已满,可计入区级知识技能模块学分。
(3)待班级结业后,教师可在平台上查询到相应学分。
2.校级实践应用课程:
(1)校级实践应用课程实施以满 25 课时为原则,每人需要参与以校为本的信息技术实践活动,并提交一份信息技术应用相关的实践成果,并由学校审核后认定相应学分。校级实践应用课程成果材料包括校级实践应用课程学分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和学校盖章版扫描件。
(2)校级实践应用课程成果材料以学校全称命名,由学校统一提交至以下链接https://www.wjx.cn/vm/YPSip0d.aspx# 。
四、培训安排
1.区级专业课程学习
第一期学习时间: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21日
第二期学习时间: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28日
2.校级实践应用课程成果材料提交
截止提交时间:2025年12月28日前
请各学校将本次扫尾培训的具体事项通知到本校所有未完成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培训任务。截止时间后仍未完成培训的教师自行承担后果,不再安排扫尾培训。
五、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请联系区项目组刘老师,电话:58892155。
附件:校级实践应用课程学分申请汇总表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教育培训部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