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中小学(含职校、特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战略部署,以及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立好教育评价关键“指挥棒”,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带动作用,特面向全区相关单位征集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区中小学(含职校、特校)、幼儿园教师、相关研究人员
二、案例要求
(一)主题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题:
1.学校评价。聚焦学校治理体系评估与优化、基于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绿色指标评价结果的教育教学改进、教育质量监测结果的应用与实践等。
2.教师评价。聚焦教师关键能力、专业素养的评价设计与实践等。
3.学生评价。聚焦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体系建构与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与个性化发展评价、学生心理健康评估等。
4.技术赋能评价。基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教育教学评价等。
(二)内容
案例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难点问题或突出的短板弱项,立足小切口,探索破解问题的有效路径,确保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数据精准、内容详实。单一的教学设计、课堂实录、教学随笔、调研报告等不在征集范围内。
(三)体例
1.案例结构
(1)背景与问题(拟解决什么评价问题)
(2)理念与做法(如何解决问题)
(3)亮点与成效(案例亮点是什么;实施效果如何)
(4)反思与改进(有哪些不足以及待改进的地方)
案例要涵盖上述内容,标题表述可自拟。
2.行文格式
(1)标题
正文标题:四号、黑体字、加粗、居中;
一级标题:小四号、黑体字、加粗,用“一、”“二、”“三、”……标识;
二级标题:小四号、楷体字、加粗,用“(一)”“(二)”“(三)”……标识;
三级标题:小四号、仿宋字、加粗,用“1.”“ 2.”“ 3.”……标识;
(2)其它
摘要(申报表):150字以内,仿宋、小四号;
正文:3000字以内,仿宋、小四号,1.5倍行距,两端对齐;
引注:脚注,仿宋、小五号;
参考文献:仿宋、小四号。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案例应符合研究伦理与学术规范,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将对获奖案例全文进行重复率检测以及AIGC生成内容检测,检测结果超限则为不通过检测,不参与评奖。
2.确保原创性,已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不予参评。
3.鼓励新成果,但拒绝简单重复。同一案例,如果核心内容、实践及成果未有实质性的、重大的创新与进展,不得重复申报。
三、报送方式
请各校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本校的案例推荐与申报工作,确保推荐高质量、典型案例。每人限报1篇,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限报3篇(不同校区分别计算),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中限报6篇,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限报9篇。
以校为单位,填写信息、报送材料,具体为:
12月4-5日,通过问卷星,填写统一报送材料人员信息(附件1);
12月8-12日,通过“浦东新区教育教学质量分析平台”(http://10.66.110.108),打包上传学校所有的申报材料(操作步骤见附件2):①《浦东新区教育评价改革案例申报表》(附件3)。盖学校章,以“申报表-学校名称-教师姓名”为文件名,提交PDF版本;②案例正文。正文不出现个人姓名、所在单位等信息,以“案例-学校名称-案例名称-教师姓名”为文件名,提交WORD版本。
四、评奖与成果推广
(一)评奖
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
(二)报送参评市级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
将从获奖案例中择优推荐参评上海市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
特此通知。
联系人:邓老师,50948121。
附件:
1.2025年浦东新区教育评价改革案例材料报送人员信息表
2.平台操作说明
3.浦东新区教育评价改革案例申报表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育评价指导部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