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民办中小幼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指导意见(试行)》(沪教委人〔2012〕18号)、《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浦教发〔2012〕17号)等文件精神,2026学年新录用的师范院校及其他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凡在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任教且未取得《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均须参加全市统一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
依据浦东新区2026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方案,暑期将启动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凡有参训需求的民办学校,请务必在2026年6月2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材料
1.以学校为单位填写《浦东新区2026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民办学校参训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的Excel文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2.提交《浦东新区2026学年民办学校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承诺书》(附件2)PDF版本,加盖学校公章。
二、提交时间和方式
1.提交时间:2026年6月25日前。
2.提交方式:上述文件请以压缩包形式提交至问卷星https://v.wjx.cn/vm/h4ZLfZG.aspx#。文件命名为“学校简称+汇总表及承诺书”,提交的所有信息材料必须确保格式规范、内容完整且准确无误。
三、特别说明
1.各民办学校报名后,必须严格按照市、区要求,完成聘任校的培训任务,保证参训见习教师每周有二天时间参与基地学校浸润式培训,并完成区级集中培训。见习教师培训报名后如退出将对区域培训资源造成浪费,影响相应基地校的带教和考核工作,请务必谨慎报名,不得出现报名后无故退出的情况。
2.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无需报名,以浦东新区教育局主管部门提供的参训名单为准。
联系人:张老师、万老师,联系电话:58892125
附件1:《浦东新区2026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民办学校参训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2:《浦东新区2026学年民办学校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承诺书》
浦东教发院教师教育培训部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