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立项科研课题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人:殷凤
发布日期: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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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根据《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请按照下述要求及时填写科研学分认定表,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1、需要认定课题的范围:2019年度立项的区级、市级、国家级科研课题
2、具体学分的认定:主持者4分,参与者2分。原则上主持者是一名,参与者11名。具体参与者以立项申请书为准,若有较大变动,请提交变更申请表。
3、一个课题只能认定一次。
4、认定表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8日,直接提交给分管科研员电子表。
5、教师的师训编号,统一用12位。
6、汇总表填写时,要注意sheet之间的区别,第一个是汇总(学校立项课题数*12位成员),第二个是每个课题的统计(12位成员),若有多个课题可以复制sheet填写。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学校发展中心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