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浦东新区教育体育单位互联网网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浦教办〔2016〕3号)要求,为有序推进互联网网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做好网站备案、定级、测评与整改工作,结合目前所开展工作的现状,对本专项整治行动做如下补充说明:
1、网站具有独立域名、未开展网站备案和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单位,请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关于网站备案和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相关工作流程,请参考附件1《浦东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级保护备案要求》。网站备案过程中若需要域名注册证书,请使用附件2。
2、没有网站(包括在建)的单位,请填写浦教办〔2016〕3号文件中的附件3《浦东新区教育体育单位互联网网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汇总表》。
3、有网站、已备案、无需变更等级保护级别的单位,请填写浦教办〔2016〕3号文件中的附件1、附件2、附件3;
有网站、已备案、但需变更等级保护级别的单位,请重新填写附件1中要求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等级保护工作责任书》等文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浦东公安分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并填写浦教办〔2016〕3号文件中的附件1、附件2、附件3。
4、请所有单位对照上述要求将浦教办〔2016〕3号文件中的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教发院教育信息中心,否则影响单位网站信息的准确性。
5、网站如需测评,请咨询浦东公安分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或者自行联系有资质的测评机构开展测评。
6、请所有单位务必于2016年6月15日前完成浦教办〔2016〕3号文件中的所有工作,否则将由公安机关对单位网站予以强制关停。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网站安全工作,认真开展网站备案、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网站安全自查与整改工作,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曹老师 021-50196197
联系地址:教发院教育信息中心,浦东新区枣庄路658弄10号309室
政编码:200135
电子邮箱:pdjfyic@126.com
浦东公安分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网站:http://pdxa.cn
教发院教育信息中心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