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促进本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依据《上海市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小学信息化环境设施建设基本规范》,推进信息技术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区域将构建具有浦东新区特色的教育教学软件建设与应用生态,采取区域整体规划、试点学校引领、全面辐射推广的工作机制。教发院教育信息中心将开展2018年浦东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软件平台”建设与应用试点学校的遴选工作,采用学校自愿申报并提交建设方案、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4-6所2018年“浦东新区教育教学软件建设与应用试点学校”。
一、申报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完中)。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学校具有强烈的试点愿望,有积极参与试点建设的管理和师资队伍,其中具体负责的教师比较精通信息技术在学校教育教学中应用,又能在学校中推进软件平台的应用。
2. 申报学校在学校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教与学、资源建设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并取得一定成效。
3.建设的教育教学软件将集中部署在区域教育云上,学校需认可软件集中部署方式。
三、任务要求
1.学校设立“教育教学软件建设与应用推进”项目组。由校级领导牵头,负责管理本校的项目实施及应用工作,项目组成员落实到位,按照项目进度计划落实项目任务。
2.积极开展软件项目试点建设。按试点要求,学校提供相关学校软件平台建设的具体需求与软件平台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时参加统一组织的项目工作例会、研讨活动。
3.积极开展软件的试点应用。试点学校要在校内积极应用建设的教育教学软件。
4.开放共享试点成果。试点学校及时提炼总结项目成功经验与成果,并积极参与区域层面组织的软件平台应用交流与展示活动。
四、申报方式与程序
1.有意愿的学校填写《2018年浦东新区教育教学软件建设与应用试点学校申报表》并盖章,于2018年4月15日前提交到教发院教育信息中心,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地址:枣庄路658弄10号301室,邮件:wqb2005@163.com,联系人:王其冰,联系电话:021-50196197。
2.教发院组织专家对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首批试点学校。
3.试点学校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根据要求提交2018年度教育教学软件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
4.试点学校与区域共同开展教育教学软件建设与应用试点相关工作。
附件:2018年浦东新区教育教学软件建设与应用试点学校申报表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育信息中心
2018/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