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各教育单位联防联控和复工开学中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
发布人:沈华
发布日期:2020-05-08
浏览量:41667
浦东各教育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和复工开学中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沪教委信息〔2020〕8号)(详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联防联控和复工开学中的数据安全相关工作
请各教育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和复工开学中的数据安全保障责任,规范数据采集管理,明确数据传输和使用要求,具体要求内容详见附件。
二、上报本单位联防联控和复工开学数据采集情况
1.填报方式
请各教育单位利用钉钉扫描下面二维码,在线填写《教育单位联防联控和复工开学数据采集情况表》。
2.填报范围
仅限单位自主采集,用于联防联控和复工复产期间收集学生、教师和教职工的相关信息的数据采集系统,采用线上收集非人工手动整理(手填、excel表的情况无需上报),收集数据可查看可统计,满足以上内容的数据采集系统属于上报范围。由局直属单位布置的数据采集任务,属使用数据采集系统(如:浦东新区教育局新冠肺情况上报系统)上报的,统一由直属单位填报,学校无须上报。
3.填报说明
采集信息、用途、范围,表内可直接勾选,数量填写条目数量,如没有数据采集,“采集信息”中选择“无数据采集”,第3-8题无需填报;采集系统:填写采集信息的系统名称,如有多个系统,用逗号分隔;IP地址:填写该系统的外网IP地址,无法获得时可填写未知;域名:填写该系统的域名,若没有域名可以填写无。其它详见表内说明。
4.上报截止时间
2020年5月13日16点前
教育单位联防联控和复工开学数据采集情况表二维码
联系电话:50196071
钉钉技术支持: 王(18049896028)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和复工开学中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
浦东新区教育局信息化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