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浦东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使用者备案的通知
发布人:沈华
发布日期: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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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各教育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技厅〔2019〕3号)要求,自主开发、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均应进行使用者备案。截至目前,浦东教育单位使用者备案完成率仅为27%(很多学校登录系统激活账号,但没有完成使用者备案。如没有选用APP,也需登录后点击确认)。
请各单位抓紧登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网站(http://app.eduyun.cn/)进行使用者备案工作,各单位账号密码已于2019年12月31日通过局文件交换系统下发的《关于下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使用者备案账号的通知》发到各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已完成备案单位
已完成备案的学校,需登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网站核实已备案信息,确保所填报信息无误。如有修改,修改后需点击确认完成上报。
2.未完成备案单位
填报移动应用程序备案信息后未点击“确认完成”的单位,核实备案信息后点击“确认完成”,完成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使用者备案。如没有选用APP的单位,也需登录后点击确认完成。
具体操作参照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请各教育单位于6月11日16:30之前确认完成各单位备案工作,以便学校填报后由区统一审核报送至市教委。信息办将于6月下旬对未完成使用者备案的教育单位进行通报。
联系电话:50196197
附件: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使用者备案操作手册
教育局信息化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