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学校信息化实施情况填报的通知
发布人:沈华
发布日期: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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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9家单位关于印发《促进本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沪教委发【2015】139号),上海市教委将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列为2017年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专门领导与工作小组,定期督查工作实施情况。根据近期市教委工作要求,现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本学校情况,做好人员、环境、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学校信息化实施情况反馈。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落实到位。
具体填报过程与要求如下:
一、历史数据补报。
请各学校认真填写《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学校信息化实施情况反馈表》(见附件1),并加盖学校公章,在2017年4月20日之前,将纸质表格寄交到教育信息中心。
联系人:李晓晓 电话:50196075
地址:浦东教育信息中心枣庄路658弄10号207室邮编:200136
二、常规数据上报(每月一报)。
从2017年5月份开始,各学校需要每月填报一次本月实施进度,请认真填写《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学校信息化实施情况表2017年x月》(见附件2),并在每月20日前将电子稿发送到工作组邮箱,邮件标题为“**学校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学校信息化实施情况表2017年x月”。
工作组邮箱:pd_xxzx@163.com
三、在填报过程中,务必做到各项数据的准确与真实。
浦东教育局基教处
浦东教发院教育信息中心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