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学习中心”试点校提交阶段成果的通知
发布人:沈华
发布日期:2019-06-17
浏览量:78241
各项目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数字学习中心”项目的实践应用,总结项目阶段成果,现请各校汇总提交数字学习中心项目阶段成果。
一、成果的类别
以“智慧教学”“学校特色创新应用”引领,围绕“数字学习中心”开展的学校培训活动、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数字学习中心应用及推进的经验总结,孵化的课题以及教师获奖等。具体类别见附件1。
二、成果的提交形式
请学校填写附件1:学校“数字学习中心”阶段成果分类统计,根据分类统计表格,提交相关的课例、课件、论文、总结等材料。
三、提交时间
6月23日前以电子稿形式,将学校阶段成果分类统计表以及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pdxmgl@126.com邮箱。
浦东教发院教育信息中心
2019.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