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任中小学图书馆业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沈华
发布日期: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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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职校:
为提高本市中小学图书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帮助新任的未经过专业培训的图书馆工作人员尽快掌握中小学图书馆工作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中小学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与上海教育学会中小学图书馆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中小学图书馆业务基础知识培训班,于今年11月29日开始,每周二整天,本培训不收取费用,学员午餐自理。对象是未经过图书馆专业培训的中小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小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学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内容参见附件:市图工委秘书处《关于举办中小学图书馆业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请有人员调整的学校务必安排符合条件的图书馆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并把报名回执单于11月21日前发送至pdjfytsg@126.com,或邮寄峨山路180弄13号(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图书馆),以便统计上报。
特此通知
教发院教育信息中心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