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小学图书馆新任馆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沈华
发布日期: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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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校:
为帮助新任的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中小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尽快掌握图书馆业务工作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市教委中小学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和市教育学会中小学图书馆专业委员会将于今年10月中旬起举办本市中小学图书馆新任馆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中小学图书馆规程>的通知》〔沪教委基2016年55号〕文件的规定,参加培训者为新任的未经过图书馆专业培训的中小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小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培训内容:
《图书馆概论》、《文献分类》、《文献编目》、《藏书建设与读者工作》、《文献信息与二次文献的编制》、《中小学图书馆的政策与基本任务》等。
三、培训时间
每周一次、每次一整天(周二或周四),共计10次(天)。培训的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办法
有新任的未经过图书馆专业培训的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学校,9月20日前递交报名单回执至图工委秘书处,E-mail:pdjfytsg@126.com,邮寄:峨山路180弄13号(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图书馆),汇总后递送市教委中小学图工委秘书处。
五、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前进行综合测试,成绩合格者由市教育学会中小学图书馆专业委员会颁发有关证书。
六、其他
1.本培训项目的经费由市教委提供,不向学校和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2.本培训项目的具体教务工作委托市教委学会中小学图书馆专业委员会负责。
3.培训讲义材料以电子稿形式分发给学员。
4.学员午餐自行解决,有关费用由各学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销。
特此通知。
教育局图工委秘书处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