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完成“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收尾阶段的工作,经询上级主管部门,现组织十二五期间最后一轮市级共享课程收尾课程供全区中小幼教师报名,以完成市级共享课程的学分要求。现将本次招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条件
1、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已获得市级学分中师德素养模块超过2分的教师将不能再报名师德素养模块课程,知识技能模块超过5分的教师将不能再报名知识技能模块课程。招生对象的条件见下图:
| 已获得学分 | 是否可以报名 |
师德与素养模块 | 超过2分(含2分) | 不可报 |
知识与技能模块 | 超过5分(含5分) | 不可报 |
2、新教师的市级学分减免根据《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免修学分细则》进行操作,具体减免比例如下:
入职时间 | 师德与素养模块 | 知识与技能模块 |
2011学年 | 需完成1分 | 需完成2分 |
2012学年 | 需完成1分 | 需完成1分 |
2013学年 | 需完成1分 | 全免 |
2014学年 | 全免 | 全免 |
3、见习教师减免学分须由学校进行减免学分申报,不经申报程序的见习教师无法减免学分。
2011年至2013年见习教师请根据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4560078-4560000000120.htm?Page=41的通知内容进行补申报。
2014年至2015年见习教师请根据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4560078-4560000008851.htm?Page=28的通知内容进行补申报。
二、报名办法
1、本次采用教师个人登录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http://xfyh.21shte.net)报名的办法进行招生、录取。
2、报名时间:2016年04月05日至2016年04月15日。
3、学习时间:2016年04月18日至2016年05月27日。
三、培训方式
1、本次培训均采用在线培训(即网上学习)方式。
2、报名录取后不参加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不记录学分,并由教师个人承担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参训教师须登录平台进行课程评价,否则不记录学分。
特此通知。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