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推进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工作有效展开,浦东新区2016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开班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校师训专管员通知相关教师按要求进行开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班申报对象
1、本轮可开班的市级共享课程均为通过市级十三五评审的课程,具体见附件一:《上海市浦东新区市级共享课程一览表》。
二、申报时间
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8日,逾期不报将视为放弃本轮开课权利。
三、开班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认真填写《2016年秋季浦东新区市级共享课程开班信息申报表》(见附件二)。
2、本轮培训具体可开班时间安排:
(1)2016年10月8日至2017年1月17日之间的周一至周五。
(2)除国定假日(2017年元旦)和期中考试外其余开班时间安排的周次必须连续(例如,首次开课时间若为第八周周五下午,第二次开课时间应为第九周周五下午,第三次开课时间应为第十周周五下午,以此类推)。
(3)招生录取后不得擅自变动上课时间,如需调整上课时间须提前一周书面报教师发展中心教务部门批准,并由主讲教师自行通知学员。
3、本轮培训每班招生人数为60人。
四、课程开设地点
上课地点分别为A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浦三路院区(地址:浦三路385号),填写时简写“浦三路院区”;B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惠南院区(地址:惠南镇车站南路3号),填写时简写“惠南院区”。
五、培训方式
本轮市级课程开班的课程均以面授方式进行培训。
六、材料递交
请相关学校师训专管员务必于2016年9月8日前,将《开班申报表》(附件二)电子稿发至教师发展中心教务部门市级共享课程专用邮箱sjshenbao@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上海市浦东新区市级共享课程一览表》
附件二:《2016年秋季浦东新区市级共享课程开班信息申报表》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6.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