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
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各项工作,在各基地学校的共同努力下正有序推进。为调动基地学校带教导师工作的积极性,按照《浦东新区2016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方案》等文件精神,需进一步规范基地学校带教导师的带教薪酬发放工作。现根据市、局财务相关规定,将2016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带教导师超工作量津贴统一发放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工作
请各基地学校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召开带教导师专题会议,进行认真宣传。基地学校应根据各类带教导师(含参与团队带教并有贡献的非签订协议的带教导师)实际承担的培训工作量,合理分配超工作量津贴。基地学校需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按照《2016学年基地学校带教导师超工作量津贴发放汇总表》(见附件)的具体要求,做好核对、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二、材料上报要求
(一)材料信息要求
根据市、局及本院等财务相关规定,银行转账需要提供准确无误的个人信息,具体为:
1.带教导师姓名用字需本人确认,避免出现同音字等现象,导致银行无法转账;
2.带教导师的银行账号需为本人现用的农行的借记卡账号(其他类别的银行账号均无法操作);
3.带教导师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以及农行支行名称(提供他人信息无效)。
强调:《2016学年基地学校带教导师超工作量津贴发放汇总表》中带教导师个人信息须经本人仔细核对并签字确认;汇总表的电子稿信息与纸质稿信息须一致。
(二)中途离职、怀孕请假延训、病休等特殊学员的带教薪酬处理方式
根据该学员在基地学校实际学习的月份产生费用上报(标准详见《2016学年基地学校带教导师超工作量津贴发放汇总表》中的填表说明)。
(三)材料上交具体要求
1.《2016学年基地学校带教导师超工作量津贴发放汇总表》需上交纸质文本(需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稿各一份;
2.纸质文本稿寄送至:浦东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1118室,张老师或葛老师收,邮编200125。
电子稿发送至:pdjianxijiaoshikc@163.com。邮件主题名称为:“学校名称+带教导师超工作量津贴发放汇总表”字样。
3.材料上交时间:3月6日—17日。
4.联系电话:58892125 ;联系人:张老师、葛老师。
三、津贴发放形式
浦东教发院根据基地学校提交的带教导师超工作量等相关信息,将进行各项信息审核之后,直接将带教导师的超工作量津贴发放至其本人账户内。若信息有误导致财务无法发放,相关责任由填报人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学年基地学校带教导师超工作量津贴发放汇总表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