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地学校、聘任学校:
2016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即将进入终期考核阶段。请各学校根据《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工作要求》、《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聘任学校工作要求》、《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及时、准确完成综合考核各项任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教师本人的考核工作事宜
1.见习教师须按通知要求完成《浦东新区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化培训手册》(下文简称《手册》)上规定的全部任务,于5月25日前将《手册》交至聘任学校。
2.见习教师在准确填写好基地学校下发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及办证信息汇总表》后,需谨慎核对个人信息并签字确认,以便准确制作“合格证书”,合格证书一经制作,不可再更改。
二、聘任学校的综合考核工作事宜
1.督促、检查带教导师及时、完整地填写见习教师《手册》中各类评语;
2.聘任学校应根据见习教师一学年来的综合表现对每名见习教师进行评价,填写在见习教师《手册》内(中小学P134;幼教P89),具体各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评定应根据见习教师一学年来的综合表现,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考评;
3.于5月26日前,聘任学校填写好“聘任学校对见习教师评价”后,由学员统一将《手册》交至基地学校;
4.整理本校培训相关档案材料,配合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专家组来校进行培训工作年度检查(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三、基地学校对见习教师学员的考核工作
1.督促、检查带教导师及时、完整地填写见习教师《手册》中各类评语;
2.基地学校应根据见习教师一学年来的综合表现对每名见习教师进行评价,填写在见习教师《手册》内(中小学P135;幼教P88);具体各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评定应根据见习教师一学年来的综合表现,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考评,其中“优秀”等级的比例一般不超过40% 。
3.根据《手册》内的聘任学校的评价和基地学校的评价,准确无误地填入《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及办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注意样表的Excel格式不能更改);
4.完成见习教师学员全部考核工作后,须有专人将《手册》及时返还至聘任学校,由聘任学校将《手册》存入见习教师本人的教师业务档案。
5.基地学校对照附件《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及办证信息汇总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并要求学员核对、签字确认。教师资格证和学前教育上岗证的复印件,需要在基地学校查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基地学校公章,订在汇总表后面一起上交。
“合格证书”办理的流程为:(1)基地学校初审并向本区县提交基本信息;(2)区县审核并向市教委提交合格名单;(3)市教委终审并向区县反馈“合格证书”结果;(4)区县向基地学校反馈“合格证书”结果;(5)基地学校向聘任学校反馈“合格证书”结果。“合格证书”办理的具体时间节点,请及时关注本网站的通知。
四、基地学校对带教导师的考核工作
1.基地学校的带教导师区级带教证明
基地学校根据每一位签约的带教导师(1位见习教师学员签约的带教导师不超过2位)的实际带教工作,做好他们的区级带教证明材料的填写及上报工作(见附件2)。区级带教证明一式两份统一交区见习教师培训项目组(下文简称“项目组”)审核盖章(材料上交时间详见“基地学校上交材料日程安排表”)。
2.基地学校的带教导师区级公开课认定
基地学校带教导师区级公开课申报办法:即每一位签约的带教导师(1位见习教师学员的签约带教导师不超过2位)面向见习教师学员展示的公开教学,可以申报1节区级公开课,特殊情况(须基地学校领导小组事先申请,征得项目组同意并派人听过的示范课)可以申报2节。
申报时,须填写《浦东新区课堂教学评价表》(附件3),本表由听课的评议人(须为基地学校的领导小组成员和教研组长)填写一式两份(要求完整),交基地学校审核、盖章(校内设机构章无效)后,与所附的本节课授课人的教学设计、教后反思(各一份)等材料一并在培训任务完成后,由基地学校交项目组审核(材料上交时间详见“基地学校上交材料日程安排表”)。凡审核通过的,加盖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公章,认定为区级公开课。
以上两件材料提交时间与其他考核材料不同,主要为了配合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
3.基地学校带教导师科研学分鉴定申请
基地学校应积极鼓励带教导师结合本学科的带教特点,完成《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指导案例》(附件4),经项目组审核后,统一为带教导师申请认定区级科研学分2分。
4.基地学校的带教导师推优工作
为鼓励认真履职、用心带教的优秀导师,项目组将对带教成绩突出的个人实施奖励。望各基地学校参照《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工作指导意见》(附件5),制订符合本基地培训工作实际的推优标准和方案,客观、公正地开展推优工作,认真填写《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表》(附件6)和《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汇总表》(附件7),按时上交到项目组。
五、材料提交要求
1.带教导师考核材料须设3个档案袋上交。
档案袋1和档案袋2须在5月11-12日上交,档案袋1上交“基地学校签约导师的区级带教证明与公开课认定(课堂教学评价表)”各式一份,作为教发院审核盖章后返回基地学校的材料。档案袋2上交“基地学校签约导师区级带教证明、公开课认定(课堂教学评价表及教学设计、反思)”各式一份,作为教发院审核后存档备案的材料。
档案袋3须在5月25-26日上交学员考核及办证信息汇总表、“临床”指导案例、导师推优表(汇总表)等”各式一份。作为教发院审核后存档备案的材料。
2.所有考核材料要求格式规范、信息完整、准确。
3.每名见习教师的签约带教导师不超过两名,项目组将根据每校见习教师的实际名单逐一核对上述材料。
4.极个别见习教师,由于基地资源限制未安排到基地培训,由项目组委托聘任学校自培完成基地培训任务的,请自培学校参照上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以上全部考评材料,各基地学校务必及时送达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1118室张老师、葛老师收,邮编200125,并同步压缩打包上述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pdjianxijiaoshikc@163.com,邮件主题名为“某某基地学校+综合考核材料”。
能否及时、准确提交见习教师上述考核材料,将作为学校年度考核“优秀”的必要条件。
鉴于上交材料较多,特将上述材料递交的日程简要列表如下:
基地学校上交材料日程安排表
序号 | 日期 | 材料或事项 | 备注 |
1 | 5月11-12日 | 各基地学校递交签约带教导师的公开课和带教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 1.上交档案袋1和档案袋2; 2.交至:浦三路385号1118室。 |
2 | 5月25-26日 | 各基地学校派人领取带教导师的公开课和带教证明的审批盖章件 | 领取地点:同上 |
3 | 5月25日 | 《手册》交至聘任学校 | |
4 | 5月26日 | 《手册》交至基地学校 | |
5 | 5月25-26日 | 1、《考核及办证信息汇总表》书面稿、电子稿; 2、加盖基地学校公章的学员的教师资格证和学前教育上岗证的复印件; 3、《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指导案例》的书面稿和电子稿; 4、《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表》及优秀事迹的书面稿和电子稿; 5、《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汇总表》的书面稿和电子稿 | 1.上交档案袋3; 2.书面稿交浦三路385号1118室; 3.电子稿发至邮箱:pdjianxijiaoshikc@163.com |
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项目组张老师、葛老师:58892125。
特此通知。
附件1.《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及办证信息汇总表》
附件2.《基地学校带教导师区级带教证明》
附件3.《浦东新区课堂教学评价表》
附件4.《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指导案例》
附件5.《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工作指导意见》
附件6.《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表》
附件7.《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汇总表》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