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校、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的意见,2016学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中,有关教师个人在区域专业履职部分(教学展示、开设培训、带教、学术发展成果)的考核延后至2018年6月,与2017学年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一并进行。故本学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教师个人无需提交考核材料。
但2016学年学校对每位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师德、在校履职及校内引领情况的考核,仍需要在2016学年内完成。
现将2016学年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师德、在校履职及校内引领情况的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实施主体
师德、在校履职及校内引领情况的考核,由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所在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核对象
所有2016学年在聘的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需接受师德考核;
所有2016学年在聘的浦东新区骨干教师需接受师德考核、在校履职及校内引领情况的考核。
所有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名单见《2016学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附件1)。
三、考核时间
师德、在校履职及校内引领情况的考核,各校需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考核标准
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师德不合格者,任期考核为不合格。
在校履职情况的考核,根据该教师每周课时数、教育教学业绩、学生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评价;
校内发挥示范引领情况的考核,根据在校内开设公开课、开设培训讲座、带教本校教师等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评分建议如下:该学年内每开设一节校内公开课,或开设半天的培训讲座,或带教一位本校教师,或主持一次研修活动,记5分。
基层学校可对上述评分标准进行微调,教育署、教发院等非一线学校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在校履职和校内引领情况的评分指标进行自主调整。
五、考核实施
各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不少于5人考核工作小组,对本校骨干教师提交给学校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分,考核结果需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学校需将本校所有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学校考核结果登记于《2016学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校考核评分汇总表》(见附件2),填表要求参考《学校考核评分汇总表填写格式范例》(附件3)。
六、结果提交
鉴于教发院浦三路院区将于六月中旬起进行大修改造,且从现在起至2017学年开学前,教发院浦三路院区内不再接收书面材料的缘故,2016学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学校考核结果的上报要求如下:
1.各学校《2016学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校考核评分汇总表》的电子表,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gugankaohe2017@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写明:“XXX学校考核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稿请以学校全称为文件名,作为邮件附件发送。
2.《2016学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校考核评分汇总表》的盖章纸质稿,请各学校暂时保存好,该表的具体提交时间、提交地点将于2017年9月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发院骨干室,电话:50903449。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