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报名时间变更的通知
发布人:姚蔚
发布日期:2017-09-14
浏览量:32300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完成十三五对中小幼教师的市级学分要求,有效推进2017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招生报名工作有序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课程的报名及审核时间为2017年11月5日11月17日,培训时间为: 2017年11月21日至2018年1月。具体安排如下:
工作任务 | 时间 |
学员第一次报名 (每天 8:00 -23:00 ) | 11月5日-11月8日 |
校级初审 | 11月9日、10日 |
班级条件调整 | 11月13日 17:00前 |
学员第二次报名 (每天 8:00 -23:00 ) | 11月14日、15日 |
校级二次审核 | 11月16日17:00前 |
班级审核 | 11月17日 |
培训开班 | 11月20以后 |
2、教师个人登陆上海市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http://jsgl.21shte.net)进行报名。
3、本次报名每人限报一门课程。
4、请师训专管干部将本校教师参与培训情况的名单报学校分管领导,征得领导同意后完成网上审核工作。要求分别于11月10日和11月16日17:00之前完成本校的初审和二次审核工作。
5、2017年10月27日前开放教师个人信息修改,此时教师无需申请即可修改个人信息,逾期需向学校师训专管干部提出修改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修改。十三五市级平台上教师个人信息状态为未确认的,无法报名此次培训课程。
6、培训完成后必须对课程进行课程评价方可获得学分,如报名录取后无故缺席培训将被纳入黑名单,自动丧失下一个周期的报名资格。
特此通知。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7.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