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递交《“十三五”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职业学校)四年规划》和《“十三五”校本研修学校校本研修四年规划》(盖章)纸质稿的通知
发布人:姚蔚
发布日期: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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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校校长、师训专管员:
根据《浦东新区“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浦教职成〔2016〕15号)、《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校本研修学校建设的实施办法》(浦教职成〔2017〕7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各相关学校已按上学期末的通知(通知地址见: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4560078-4560000010037.htm?Page=26和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4560078-4560000010038.htm?Page=25)要求,提交了相关电子稿,现将学校递交《“十三五”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职业学校)四年规划》和《“十三五”校本研修学校校本研修四年规划》(学校盖章)(以下简称《规划》)纸质稿的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规划》标题必须出现相关学校名称,如《***中学“十三五”教师专业发展四年规划》和《***幼儿园“十三五”园本研修四年规划》。
2. 《规划》文本的盖章纸质稿必须和已经提交的电子稿内容保持一致。
3. 《规划》文本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二、材料递交时间
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10日9:00 ~16:00。
三、材料递交地点
浦东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二楼214办公室,王老师收。
四、注意事项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发院师训办公室阮老师,电话:50903449。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