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含民办):
为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16号)和《浦东新区“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浦教职成〔2016〕15号)的文件精神,继续深入探索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发展模式,根据《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校本研修学校建设的实施办法》(浦教职成〔2017〕7号)的文件精神,拟启动“十三五”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和校本研修学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1.在五年内考核评估(包括年检及规划评估)成绩获得过一次及以上“优秀”的浦东新区校本研修学校,且教师队伍建设效果突出。
2.学校领导班子具有先进的教师专业发展理念,有较强的教师专业发展领导力,并且能够对其他学校产生一定的影响和经验辐射。
3.学校有专门负责教师专业发展的组织机构,有学科教研组被评为区级优秀教研组,能够创新校本研修活动。
4.原则上,中小学要有区级学科带头人(含特级教师)不少于2名,幼儿园要有区级学科带头人(含特级教师)不少于1名;区级骨干教师比例高于全区同类学校。
(二)校本研修学校
1.学校领导班子有较强的教师专业发展领导力,能有效策划、主持有针对性的校本研修活动。
2.学校有负责校本研修的组织机构,并能有序、有效地开展校本研修活动。
3.学校有一批可以在学校层面或区域层面发挥专业引领、示范辐射作用的教师;原则上,获得区级骨干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占本校专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同学段学校平均水平。
二、填写学校基本信息
本次申报同时使用“浦东教师教育”微信服务号与“浦东教师教育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请学校师训专管干部在微信上搜索或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浦东教师教育”微信号,使用个人“十三五”师训号(12位)进行直接登录,点击进入“个人中心”——“活动报名”栏目,选择“2018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和校本研修学校申报”,按要求填写学校基本信息并提交。
填写时间:2018年4月29日9:00至5月8日24:00。
三、材料提交说明
(一)提交内容
提交的材料包括电子稿和纸质稿。
1.拟申报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须提交如下材料:
(1)《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申报表》(见附件1);
(2)《XX学校校本研修四年规划(2016.9-2020.7)及2018学年度研修课程方案》(撰写框架见附件3)。
2.拟申报校本研修学校的,须提交如下材料:
(1)《浦东新区校本研修学校申报表》(见附件2);
(2)《XX学校校本研修三年规划(2018.9-2021.7)及2018学年度研修课程方案》(撰写框架见附件3)。
(二)提交方式
1.电子稿
在“浦东教师教育”微信服务号上完成学校基本信息提交后,在电脑端登录“浦东教师教育管理服务平台”(http://pd.shanyueyun.com/thome),用微信“扫一扫”扫描网页上的二维码(注:所用微信需已关注“浦东教师教育”微信服务号,且已完成学校基本信息提交),电脑端系统自动匹配,点击“上传附件”,点击“申报表”,可上传《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申报表》或《浦东新区校本研修学校申报表》,点击“学校研修规划”,上传《XX学校校本研修四年规划(2016.9-2020.7)及2018学年度研修课程方案》或《XX学校校本研修三年规划(2018.9-2021.7)及2018学年度研修课程方案》。
电子版材料上传时间:2018年4月29日9:00至5月8日24:00。
2.纸质稿
请将《申报表》和《学校校本研修规划及研修方案》各一式三份,加盖学校公章于2018年5月2日至5月8日(工作日时间:9:00-16:00)交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地址:浦三路385号214室,王老师处。
三、评审安排
教发院将于5月中下旬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与校(园)长答辩评审,各申报学校正职(园)校长将出席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根据本通知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的准备工作,积极参与本次申报活动。未尽事宜,请联系浦东教发院项目组郭老师(电话:58892075)、阮老师(电话:50903449)。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申报表
附件2:浦东新区校本研修学校申报表
附件3:“学校校本研修规划及2018学年研修课程方案”参考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