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的实施办法》(浦教职成〔2017〕7号)的文件精神,并配合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刚颁发的有关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检实施工作的时间进程,现启动2018年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检工作。
本次年检工作分市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和区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两类学校进行,现将年检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和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二、年检形式
1.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市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年检采用学校自评、区级专家现场初评和市级现场或文本抽样评审(具体内容见附件1)的方式进行。
2.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区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年检采用学校自评和专家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
三、年检时间
1.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1)学校自评,2018年10月25日~11月2日;
(2)区级专家现场评审,2018年11月7日~11月1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市级现场或文本抽样评审,2018年11月15日~11月30日(具体时间等市师资培训中心通知)。
2.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1)学校自评,2018年11月1日~11月10日;
(2)专家现场评审,2018年11月25日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年检流程、内容及标准
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年检按照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发布的年检通知及要求实施(见附件1);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年检按照新区教育局相关要求实施(见附件2)。
五、其它要求
1.学校自评及准备材料
请各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学校自评工作,并按要求准备年检材料,材料共6部分,包括:
(1)年检自评表;
(2)年检自评报告;
(3)《2018 年第一学期学校校本研修活动计划》;
(4)《近三年校本研修规划》;
(5)本校教师专业发展特色亮点小结(不少于2000字);
(6)年检佐证材料。
2.需提交的材料电子稿及时间要求
(1)提交内容
每所教师专业发展学校须提交除佐证材料外的其它5项自评材料。
(2)提交邮箱
浦东教发院年检评估项目组邮箱:pudong_edu@126.com。
(3)提交时间
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须于2018年11月2日前提交,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须于2018年11月10日前提交。
未尽事宜,请联系浦东教发院项目组,电话:58892075,郭老师。
附件1: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检要求及附件
附件2: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检要求及附件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