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学校和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现场评估的通知
发布人:姚蔚
发布日期:2018-11-07
浏览量:42877
新区各职业学校和行业学校:
根据《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的实施办法》(浦教职成[2017]7号)的规定,现启动2017学年职业学校和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现场评估工作。本次评估包括新区5所职业学校和7所行业学校,现将有关安排公布如下:
一、时间安排
序号 | 学校名称 | 时间安排 |
1 | 二轻工学校 | 11/19上午8:30 |
2 | 港湾学校 | 11/19下午1:00 |
3 | 上海船厂技校 | 11/20上午8:30 |
4 | 沪东船厂技校 | 11/20下午1:00 |
5 | 海运学校 | 11/21上午8:30 |
6 | 环境学校 | 11/21下午1:00 |
7 | 医药学校 | 11/23上午8:30 |
8 | 航空服务学校 | 11/26上午8:30 |
9 | 临港科技学校 | 11/26下午1:00 |
10 | 海大附属职校 | 11/27上午8:30 |
11 | 新陆职校 | 11/27下午1:00 |
12 | 群星职校 | 11/28上午8:30 |
二、评估标准和流程
本次现场评估以《浦东新区职业学校、行业学校现场评估标准》(见附件1)为依据,了解学校2017学年的校本研修和教师专业发展现状。
评估当天流程如下:
内容 | 要求 |
校长自评汇报 (20分钟) | 报告要围绕评估指标的要求,又可自成体系,不必按评估指标面面俱到地逐条写,要突出学校特色做法和亮点。现场评估的当天,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一式三份(盖学校公章)发给现场评估专家。 |
查阅资料 (50-60分钟) | 主要查阅2017学年以来校本研修的过程性资料;校本研修或教师专业发展的成果材料;其他特色材料等。 |
分项调研 (30-40分钟) | 1.教师代表座谈会 2.访谈校长、分管校长 3.访谈教导主任、师训专管员 4.访谈教研组长 |
现场反馈 (30分钟) | 专家以现场检查为基础,整理相关信息,形成评价意见,并进行现场反馈。 |
注:查阅资料和分项调研可能会根据专家时间安排交叉进行。
三、其他要求
1.学校自评及准备材料
请各学校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学校自评工作,并按《浦东新区职业学校、行业学校现场评估标准》准备现场评估佐证材料。自评材料包括:
(1)年检自评表;
(2)年检自评报告;
(3)本校教师专业发展特色亮点小结(不少于2000字);
请于评估前3个工作日将以上自评材料发至评估项目组邮箱:pudong_edu@126.com。
2.考虑到行业学校首次参加现场评估工作,如对评估工作的准备上有不清楚的,可以与项目组联系或微信群留言咨询,项目组会视情况组织答疑。
未尽事宜,请联系浦东教发院项目组,电话:58892075,郭老师。
附件1:《浦东新区职业学校、行业学校现场评估标准》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