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浦东新区2018年度校本研修学校现场评估的通知
发布人:姚蔚
发布日期: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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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校校长、师训专管员:
根据《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校本研修学校建设的实施办法》(浦教职成[2017]7号)的规定与推进校本研修学校建设工作的要求,新区将启动2018年度校本研修学校现场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时间
本学期接受校本研修现场评估的学校共100所,评估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25日,每校半天。学校名单及具体评估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和评估形式
现场评估的内容,以《浦东新区校本研修学校现场评估标准》(见附件2)为依据,考察学校校本研修常态情况。
现场评估的形式,主要通过听取学校校长自评汇报、个别访谈、座谈会、观摩研修活动、专家资料查看(电子资料或纸质资料)和现场反馈等方式进行。
三、评估流程
每所学校的现场评估时间为半天。上午评估的学校从8:30开始,至11:15结束;下午评估的学校,从13:00开始,至15:45结束。具体流程如下表:
时间 | 内容 | 要求 |
8:30——8:50 (13:00——13:20) | 校长 自评汇报 | 报告突出学校在校本研修方面的特色和亮点、存在的问题和困惑。 |
8:50——10:00 (13:20——14:30) | 个别访谈 | 校长或分管校长1人、师训专管员1人、其他中层干部2~3人。 |
座谈会 | 访谈约5%-10%的学科教师。学校给专家提供所有空课教师和教研组长名单,由专家确定参加座谈会的教师名单。 |
观摩 研修活动 | 形式不限。 |
10:00~11:00 (14:30~15:30) | 查阅资料及闭门会议 | 提供校本研修档案资料、《校本研修学校手册》、《校本研修教师手册》、校本研修的过程性资料、成果材料等。闭门会议学校回避。 |
11:00~11:15 (15:30~15:45) | 现场反馈 | 专家以现场检查为基础,整理相关信息,形成评价意见,并进行现场反馈。 |
四、学校自评与迎检要求
请各学校根据《浦东新区校本研修学校现场评估标准》(见附件2)开展自评工作,并填写自评表(见附件3),撰写自评报告(特色做法或经验可附案例),并于本校接受现场评估前3个工作日将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同时发送至邮箱lwjypgs@163.com和pd_xbyx@163.com。报告要突出学校特色做法和亮点。现场评估的当天,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一式四份(盖学校公章)发给现场评估专家审阅。
附件1:本学期接受校本研修现场评估的学校名单及时间安排
附件2:《浦东新区校本研修学校现场评估标准》
附件3:学校自评表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