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推进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培训工作有效展开,浦东新区2020年春季区级选修课程开班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因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培训(以下简称“1+5”培训)项目的实施,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需全员参加“1+5”培训,故本次开班和招生工作不面向中小学教师。本次可开设的招生对象为幼儿园学段教师的课程共138门,请各校师训干部通知相关课程负责人(见附件1)进行开班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方法
由本次开课的课程负责人,从12月2日10:00——12月9日16:00在区级教师教育管理平台(http://pdjy.21shte.net/)上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2。
网上开班申报,需凭《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十三五市级平台)用户名(或师训号)和密码进入,登录有问题的可咨询本校师训干部。
请开班申报人仔细阅读网上申报操作手册后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请使用最新版的Firefox 火狐浏览器。
申报操作咨询电话:25653066转1(区级平台技术支持)
开班申报咨询电话:58892170 (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丁老师)
课程信息咨询电话:58892130 (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胡老师)
二、注意事项
1.课时与学分:10课时计1学分,每半天计5课时。
2.招生人数:专业选修课每班30至50人;通识选修课每班40至80人。审核时可能会根据教室大小等实际情况进行一定调整。
3.招生对象的学段与学科
招生对象只面向幼儿园学段的“学前教育”。若有错误设置的,在班级审核时会统一设置为幼儿园学段的“学前教育”,同时将不再就此项修改告知相关开班申报人员。
4.上课地点
为配合“1+5”培训,除教发院主讲教师可安排在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或教发院惠南院区(惠南镇东门路188号)外,其它单位的主讲教师请将上课地点安排在各自单位,设置时请选择“其他”并注明上课所在单位简称、校区和地址,如:东方幼儿园唐城部(齐爱路60号)。
5.排课时间
课程时间安排,统一在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6月19日之间的周一至周五。
上午时间为8:30至11:30;下午时间为13:00至16:00;全天时间为8:30至16:00。
课程安排的周次必须连续,除法定节假日(2020年4月6日、2020年5月1日至5月5日)外,不得间隔周次安排上课。
6.关于教学实践安排
若原课程申报表中安排有课堂教学实践环节的,可按原计划安排教学实践,并请注明教学实践的学校及地址,若该地点暂时无法确定的,请注明地点另定。凡原计划中没有相应安排的,不得安排教学实践环节;开班后也不再接受涉及课堂教学实践的调课申请。
7.主讲教师课时分配安排
属团队课程的,每个成员上课不少于5课时,开班后必须按计划安排上课,不得随意调整。非课程团队人员上课,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 班级申报后的确认
班级申报提交成功后,申报页面会弹出提交成功框进行确认,确认之后在班级列表页面将显示新增班级的信息,如果列表中没有请先尝试更换使用最新版的Firefox 火狐浏览器重试,再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三、开班审核
申报开班后将组织人员进行审核,主讲教师、课时数、选课对象、课堂教学实践环节的安排等重要信息,均需与该课程申报表保持一致,如随意更改,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申报开班和开班审核期间(即日起至12月12日),请已经申报开班的课程负责人保持手机通信畅通,以便联系做相应调整。对不符合开班要求且无法联系的将不予开班。审核通过的课程将直接进入招生程序,请留意12月中下旬的招生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春季可开设课程汇总表
附件2:区级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网上开班操作手册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