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校、教师:
根据《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考核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版)》(见附件1)和《浦东新区骨干教师考核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版)》(见附件2)(后均简称《考核细则》),浦东新区教育局、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将开展2018学年~2020学年任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期中考核工作。
现将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学年~2020学年任期在聘的所有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二、考核实施主体
考核由浦东新区教育局组织、浦东教发院牵头,学校、学科团队领衔人、教师培训基地主持人等多方共同实施。
三、考核形式及有效时限
本次考核为材料考核,考核材料的有效时限为:2018年7月1日~2020年1月17日。学科带头人须提交《学科带头人考核材料册》(见附件3,后简称《考核材料册》),骨干教师须提交《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册》(见附件4,后简称《考核材料册》)。
四、考核流程
1. 学习《考核细则》(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2日)
学校、学科团队领衔人及所有考核对象认真研读《考核细则》,并领会文件精神。
2. 实施校内考核(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17日)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所在学校组建校内考核工作小组,完成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师德和校内履职考核,并将《XX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校内履职及引领评价标准》(文本格式由学校自拟)的电子文档于2020年1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教发院备案,邮箱地址:pdggxm2020@163.com
3. 准备考核材料(2019年12月30日~2020年2月19日)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自行准备考核材料,装订《考核材料册》,并于2020年2月19日前将本人《考核材料册》交各学科团队领衔人处。
4. 实施区级考核(2020年2月26日~2020年3月中旬)
领衔人收集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考核材料册,按组员聘书编号排序,统一于2020年2月26日前交至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小组(浦三路385号1号楼210室)。
教发院考核工作小组将聘请上海市各学科专家实施考核和成绩复核工作。
5. 上报教育局(2020年3月)
教发院考核工作小组将复核后的最终考核成绩上报教育局。
五、注意事项
1. 《考核材料册》的填写须知和材料装订要求,请具体参考《考核材料册》中相关说明。
2. 请学校和考核对象严格按时间规定提交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逾期不收,因个人原因导致材料不全或材料上交不及时而影响考核成绩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发院骨干办公室,电话50903449。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