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了落实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有效推进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为了缓解疫情期间浦东新区在职教师区级选修课程学分任务的压力,根据《上海市“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通过团购方式组织一批课程资源,供浦东新区教师选择学习。现将本次招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市级学分超过上限无法报名且有区级选修课程学分需求的教师。
二、报名办法
1、本次报名采用电子稿发送邮箱和纸质稿加盖公章报送的方法进行。
2、请各校下载《2020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招生计划》(见附件一),根据本校教师实际情况进行填表报名,填写《2020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
3、请各校务必于2020年9月17日15:30前将《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pdtuan@126.com[文件名以学校名称+2020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例如:某某单位2020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xls]。电子稿以第一次为准,请勿重复发送。
4、《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公章并于2020年9月17日前寄送至浦三路385号1120室韩老师收,联系电话:58892170。
5、《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必须保持一致,送达后方可以进入录取阶段,缺一不可。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均采用在线培训(即网上学习)方式。
四、录取规则
1、教师个人未完成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的信息确认工作将不能被正常录取。
2、《汇总表》中教师的个人信息(师训号,姓名)不正确,不能被正常录取。
3、本学期常规报名和团购报名合计不得超过两门,若常规报名已报一门,则团购只录取一门,以此类推。
4、教师个人已获学分经抵充后,区级选修学分已满的,不能被正常录取。
5、十三五期间已经学习过的课程无论是否合格均不得再选报。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20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招生计划》
附件二:《2020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