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相关教育单位:
根据《浦东新区“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总结“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建设成果,使优秀课程更好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浦东新区将正式启动“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精品课程申报与评审工作。预通知见:https://jfy.pudong-edu.sh.cn/web/pdjfy/4560078-4560000012828.htm?Page=3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十三五”期间实施过两轮及以上的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见《具备“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精品课程申报资格的课程目录》(附件1)。
二、申报时间
2021年4月30日中午12:00~2021年5月11日中午12:00。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课程基本信息表(线上填写)
2.课程纲要(模板见附件2)
3.课程详案(文本格式可参考附件2详纲样式)
(二)申报方法
本次申报在“浦东教师教育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只限课程领衔人操作,同一课程请勿多人重复申报。具体方法和要求如下:
1.关注公众号
课程领衔人关注“浦东教师教育”微信公众号并以12位师训号登录个人账户,具体操作见《“浦东教师教育”平台精品课程申报操作说明》(附件3)。之前已完成此项者可跳过本步骤。
2.在线申报
课程领衔人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登录电脑端“浦东教师教育管理服务平台”(https://jsjy.pdedu.sh.cn/thome),按要求填写信息和上传附件。具体操作见《“浦东教师教育”平台精品课程申报操作说明》(附件3)。
四、重要说明
1.课程团队成员(含领衔人)可删减不可增加。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领衔人,系统默认申报人为领衔人。团队开设的课程中,领衔人和团队成员须在“十三五”期间至少承担过一次授课任务,否则该名成员不能纳入课程团队名单。
2.课程名称、课时不再允许修改,课程内容可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3.课程纲要和课程详案的文稿须全文匿名,不可出现姓名、单位等敏感信息,可以“领衔人”、“团队成员1”等来代替,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精品课程评审结果请关注教发院网站“教师培训”—“师训通知”栏,或“浦东教师教育”微信号消息推送。
2.教发院将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精品课程颁发证书并编纂成辑。
未尽事宜,请联系58892075 平老师,58892055 胡老师;技术问题可咨询31265752 刘老师。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具备“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精品课程申报资格的课程目录
附件2: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精品课程纲要模板
附件3:“浦东教师教育”平台精品课程申报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