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相关教育单位: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1.0(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1.0”)培训为浦东新区全体“十三五”培训对象的必修课程。由于部分学校师训专管员误排除了培训对象,导致部分教师尚未完成培训任务,为帮助未完成培训的教师完成提升工程培训任务,特组织最后一轮扫尾培训,请各校师训员通知相关教师参加培训。现将培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十三五”期间在编在岗且未完成能力提升工程1.0的教师(含“十三五”期间入职的见习教师)。
2. 2018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教师和民办学校自愿参加。
具体未完成培训学校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课程
能力提升工程1.0培训课程包括通识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实践应用课程三个模块。其中2018学年、2019学年和2020学年新入职的见习教师须完成通识课程和实践应用课程两个模块,免培训专业选修课程。其他应培训而未完成的教师需完成三类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
1.通识课程
通过教师个人登录市级平台直接学习通识课程完成并获得该模块相应学分。具体学习方法见附件2。
2.专业选修课程
通过教师个人登录市级平台,在扫尾培训套餐课程中自主选取所缺课时量完成专业选修课程学习并获得该模块相应学分。具体选课和学习方式见附件2。
3.实践应用课程
通过教师所在学校或校内研修组织的研修实践活动自主完成,再由学校通过市级平台统一提交本校所有扫尾对象的实践应用材料来申请获得该模块学分,实践应用课程材料提交方法见附件3。
三、培训要求
1.各学校应明确培训对象和培训课程要求,并组织本校教师自主查看“十三五”信息技术能力培训完成情况,以明确本校的扫尾对象,并督促其在市级平台上进行扫尾培训选课报名。具体学分查看方法见附件2。
2.各校师训专管员应在市级平台中进行“免修人员排除操作”,排除所有非培训对象(包括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本校教师、所有“十三五”非培训对象、已调离本校的教师),或撤销误排除对象。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3。
3.相关扫尾对象应按要求在市级平台完成通识和专业选修课程。
4.学校应针对本校扫尾对象实施校内实践应用课程,做好过程材料积累,由师训专管员汇总所有扫尾对象的实践应用课程材料,在市级平台上统一提交。
5.市级平台审查扫尾对象的通识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的学习情况,赋予“通识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模块的学分;浦东教发院审查学校提交的扫尾对象的实践应用课程材料,赋予“实践应用课程”模块的学分。
6.结算专业选修课程培训的费用:由学校和课程提供方,按照之前全员培训时的操作方法和收费标准,进行费用结算。
四、时间安排
由于上海市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和学习平台将在2021年“七一”期间进行系统安全维护工作。平台将于2021年6月19日20:00~7月11日10:00暂停访问。因目前尚未收到十三五学习平台正式关闭的确切通知,请各学校师训专管员注意时间节点,提醒并督促未完成培训的教师尽早完成培训任务。
市级通识课程培训学习:2021年6月18日~2021年7月25日
校级实践应用课程材料提交:2021年6月18日~2021年7月25日
专业选修课程网上选课时间:2021年6月18日~2021年7月16日
专业选修课程网上学习时间:2021年7月17日~2021年7月25日
专业选修课程关闭时间:2021年7月25日
本次扫尾培训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5日。截止时间后仍未完成培训的教师将无法取得十三五结业证书。
五、重要说明
1.加入能力提升工程扫尾培训工作群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1.0培训非常重要,为做好本次扫尾培训工作,浦东教发院建立了应对本次扫尾培训工作的钉钉工作群,请未完成培训学校的师训专管员于2021年6月21日前扫描二维码或点击下方链接,加入“浦东新区能力提升工程1.0扫尾培训”群(需提前下载钉钉APP并注册好帐号)。
钉钉群二维码:
钉钉群链接:https://h5.dingtalk.com/circle/healthCheckin.html?corpId=dingf24202404e669198f381afadf50dfea4&b32cdaf5-6ce=21db2c02-0ac&cbdbhh=qwertyuiop&origin=1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区项目组刘老师,电话:58892075。
附件1:浦东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1.0培训未完成学校名单
附件2:浦东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1.0培训通识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学习指南
附件3:免修人员排除或撤销误排除和实践应用课程材料提交操作指南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