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职)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推动浦东新区优秀教师的滚动发展,根据《浦东新区2021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方案》,浦东新区2021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和评审工作正式开展。现将有关申报与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浦东新区区域内的各类基础教育单位(含中等职业学校、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从事教育教学或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符合相关评审条件的,可申报参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
具体条件参见《浦东新区2021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和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分初评和复评两轮。初评采用材料、课堂教学录像评审,复评为面试答辩。初评通过的申报人,方可进入复评环节。复评入围名单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其中,材料和课堂教学录像由申报人在“浦东教师教育评审平台”的网页端进行申报、上传,具体的平台操作请阅读《浦东新区2021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平台操作说明》(见附件2)。
2021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材料和教学录像申报的平台开放时间为:2021年9月9日上午10:00~2021年9月18日下午14:00。
三、材料、课堂教学录像上传操作
1. 手机注册微信公众号
申报人须关注“浦东教师教育”微信公众号(见下方二维码)并以12位师训号登录个人账户,才能在平台进行操作。请进入“个人中心”确认或完善个人信息。请尽早确认,无法登录联系技术支持。已关注并注册登录的,可跳过此步。
2. 网页登录“浦东教师教育评审平台”
申报人须在“浦东教师教育评审平台”开放时间内,在电脑端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打开链接网址:https://jsjy.pdedu.sh.cn/thome,通过手机微信扫码登录后进行材料、课堂教学录像的上传。有关平台的操作请仔细阅读附件2。
四、 材料申报注意事项
1. 申报人须填写真实有效的个人申报信息,提交符合时效要求的真实佐证材料。
2. 申报人须上传本人所授的一节课的材料。包括:①该节课的教学设计,②教学录像提交该节课的一个时间连续的视频片段(不可剪辑拼凑),内容包含一到两个教学环节,③对视频片段中的教学环节进行简要说明。其中,申报人在提交教学录像时应注意:
(1)内容进度属于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8日期间的常态课。
(2)视频片段时长在20~25分钟,视频相关要求和技术支持见《课堂教学视频的上传要求和帮助》(见附件3)。
(3)课堂教学评审为盲评,申报人须确保教学设计、教学视频片段及教学环节简介中均不出现申报人姓名、所在学校信息或任何可明显透露申报者个人信息的内容。
3. 申报人须提交一份个人自述。个人自述以Word格式上传。字数800~1000字,无需标题,须在第一行写明申报人姓名及所在学校,正文格式为4号宋体,1.5倍行距。自述中可简述申报人在教育思想、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成果和教育经验等方面有哪些优势,如何在区域教育、教学、培训和科研工作中发挥作用等。
4. 本通知自收到起,学校须第一时间传达,并对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在校履职情况以及佐证材料的原件进行审阅核验,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上签字盖章,再由申报人上传提交《承诺书》。申报人须本着诚信的态度,按要求提供各项佐证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且清晰可辨。若因通知不及时、材料不真实或不符要求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及所在学校承担。
五、联系方式
1. 评审咨询
有关评审相关事宜的请联系浦东教发院骨干项目组:50903449顾老师、周老师。
2. 技术咨询
有关公众号登录、平台操作、材料上传或视频处理等的技术问题,本通知和各附件提示无法解决的,请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21-31265752 转分机0(刘老师)。
附件1-《浦东新区2021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条件》
附件2-《浦东新区2021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平台操作说明》
附件3-《课堂教学视频的上传要求和帮助》
附件4-《承诺书》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