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聘任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总结的通知》,现将开展2021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教师本人需完成的结业考核事项
(一)见习教师须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于6月26日前将《手册》(纸质手册或电子材料)填写情况在线反馈至聘任学校。
(二)见习教师在准确填写《浦东新区2021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核及办证信息汇总表》(附件1)后,需谨慎核对个人信息并在线确认,以便上报市教委制作“合格证书”,合格证书一经制作,不再更改。
二、聘任学校对见习教师的考核工作
(一)督促、检查带教导师及时、如实地在线填写《手册》中各类评语。
(二)聘任学校应根据见习教师一学年来的综合表现对每名见习教师在线进行等第评价,填写在《手册》内(中小学P137;幼教P100),具体各个等第(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评定应根据见习教师一学年来的综合表现,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考评,其中“优秀”等第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学员总数的50%。
(三)聘任学校在线完成“聘任学校对见习教师评价”后,于6月28日前,由学校统一将《手册》(纸质手册或电子材料)填写情况在线反馈至基地学校。
三、基地学校对见习教师的考核工作
(一)督促带教导师及时、如实地在线填写《手册》中各类评语,并做好检查。
(二)基地学校应根据见习教师在基地学校一学年来的表现,参考聘任学校的评价及区课堂教学考评等,对每名见习教师进行在线等第评价,填写在见习教师《手册》内(中小学P138;幼教P99),具体各个等第(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评定应根据见习教师一学年来的综合表现进行考评,其中“优秀”等第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基地学员总数的25%。
(三)基地学校准确无误地汇总附件1(注意样表的Excel格式不能更改),该表按要求汇总好后,需学员核对、在线确认。在学员确认后,基地学校需要根据学员教师资格证或学前教育上岗证的证件信息再次核对学员姓名和性别等关键信息。
(四)网上信息录入
根据《关于做好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本次结业考核信息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
1.各基地学校请于7月4日前登录http://jxjs.shttc.org/进入见习教师录入评定系统完成信息录入。网站录入帐号详见《浦东新区2021学年基地学校见习教师结业考核录入系统账号》(附件2),具体填写与上传办法见《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评价汇总表填写暨网络上传方法》(附件3)。
2.各基地学校全部信息录入完成之后,需仔细核对系统“打印区”《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评价汇总表》中填入的各项信息,如学员的姓名、性别等关键信息。因区平台管理员无法更改基础信息,故请各基地学校的信息录入务必确保准确。
3.请各基地学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信息录入,以免影响区考核等第评定和平台录入。
4.基地学校完成见习教师学员全部考核工作后,聘任学校后期可将《手册》存入见习教师本人的教师业务档案。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材料提交内容与时间:基地学校须在6月28日-7月4日期间将《浦东新区2021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核及办证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pdjianxijiaoshikc@163.com,以便区级汇总录入考核等第。所有考核材料要求格式规范、信息完整、准确。
(二)极个别见习教师,由于基地资源限制未安排到基地培训,由项目组委托聘任学校自培完成基地培训任务的,请自培学校参照上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和上传网站。
(三)其他考核事宜
1.见习教师结业考核的最终等第,由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组根据聘任学校评价等第、基地学校评价等第、区课堂教学考评、区级培训等相关情况和市师资培训中心相关要求,进行最终评价。
2.“合格证书”办理的流程为:(1)基地学校初审向区项目组提交基本信息,并上传网站;(2)区项目组审核认定后,向市教委提交合格名单;(3)市教委终审并向区反馈“合格证书”办理结果;(4)区项目组向基地学校反馈“合格证书”办理结果;(5)基地学校向聘任学校反馈“合格证书”结果。“合格证书”领取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项目组张老师、葛老师、万老师,联系方式:浦东见习规培基地学校微信群。
特此通知。
附件1:浦东新区2021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核及办证信息汇总表
附件2:浦东新区2021学年基地学校见习教师结业考核录入系统账号
附件3: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评价汇总表填写暨网络上传方法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