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新时代中小学学科领军教师示范性培训(2023—2024年)”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人:姚蔚
发布日期:2023-01-04
浏览量:7772
各教育单位:
接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新时代中小学学科领军教师示范性培训(2023—2024年)”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下简称《市教委通知》,详见附件1),现将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真学习并组织报名
请各校收到此通知后尽快转发校内所有教师,做到应知尽知。组织每位教师认真学习通知内容,并请符合要求且有意象申报的教师填写附件3《培养对象信息表》。
二、 学校初选并完成推荐意见和汇总
各校收到报名表后,根据《市教委通知》要求对申报教师的个人情况进行审核,并按照每个学科(领域)至多推荐1位教师的原则开展初选。学校审核通过的申报表上须填写推荐意见,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无签名、公章或推荐意见的参评人不予进入区级推荐程序),统一填写附件2《学校汇总表》。
三、 申报材料上传
由于疫情防控要求,所有申报材料均以电子稿件形式上报,具体说明如下:
1. 《学校汇总表》须以Excel形式上传;
2. 《培养对象信息表》请扫描成PDF上传至平台相应栏目,注意保证较高的清晰度;
3. 所有材料须以学校为单位由专人统一上传,平台开放时间为1月6日(周五)上午9点~下午4点;
4. 上传方式:
第一步:请登录“浦东教师教育”平台,用浏览器点击网址:https://jsjy.pdedu.sh.cn/thome
第二步: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浦东教师教育”界面
第三步:根据界面提示填报相应信息
技术支持电话:021-31265752(查询分机号语音提示出来后请按0)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2023年1月4日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新时代中小学学科领军教师示范性培训(2023—2024年)”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学校汇总表》
附件3《培养对象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