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完成“十四五”对中小幼教师的市级学分要求,有效推进2023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招生报名工作有序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教师个人信息确认
全区所有学校在编教师须在2023年9月11日前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iaoshi.shec.edu.cn)完成数据更新工作,更新工作仍按原有《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岗位类别”、“校级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任教学段”、“任教课程”和“手机号码”等信息内容将直接影响教师的培训报名与学分认证等关键操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基础教育系统教师重点更新及具体操作说明》。
二、 2023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培训报名
1、报名网址: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http://jsgl.shec.edu.cn
2、本轮报名每人限报一门课程。
3、参训学员报名后,各校师训专管干部将本校教师报名情况报学校分管领导,征得领导同意后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方可确认报名成功。审核时请注意区分面授和在线课程,审核结果不可逆。
4、本轮课程的报名及审核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至9月24日,培训时间为: 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具体安排如下:
工作任务 | 时间节点 |
学员第一次报名 (每天8:00-23:00) | 9月12日-9月15日 |
校级初审 | 9月16、17日 |
班级审核 | 9月20日 |
学员第二次报名 (每天8:00-23:00) | 9月21、22日 |
校级二次审核 | 9月23日 |
班级审核 | 9月24日 |
培训开班 | 9月25日起 |
5、课程结束时待班主任完成结业操作后,学员须对所学课程进行网上评价方可获得学分。
6、报名录取后无故缺席培训将被纳入黑名单,自动丧失下一年的报名资格。
7、除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的市级共享课程外,由市级及以上培训机构实施的教师教育培训课程和市级及以上专项培训,均需由培训组织方上报教委人事处,经市教委人事处批准、审核同意后,此类人员的培训方可抵冲相应市级共享课程的学分。
特此通知。
附件1:基础教育系统教师重点更新及具体操作说明
浦东教发院教师教育培训部
202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