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各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一)年检流程
1.自评
各市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按照《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指标》(见附件1)及年检要求开展自评,完成《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检自评表》《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检自评报告》(具体要素见附件2、3)两份材料。
2.线上展评
10月17-19日,由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组织,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学段进行线上展评,具体形式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校长汇报后由专家进行打分排序。
3.线下展评
10月20日-23日,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结合线上展评结果、区教育学院推荐等因素遴选确定各学段线下展评学校与线下展评承办区。
11月1日-11日间,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组织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分四学段进行现场展评,充分展示市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的先进经验与特色。具体形式为校长汇报+专家提问互动。
线上线下具体展评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4.结果认定
11月下旬-12月,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确定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检等第(优秀、良好、合格),并上报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年检结果。
(二)年检材料要求
每个市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都需要递交《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检自评表》和《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检自评报告》两份材料,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0月9日中午12:00。
1.电子材料
材料形式:压缩包,压缩包内包含以上两份材料;
压缩包名称:学校全称(与学校公章名称一致);
邮件主题:2023年年检;
邮件正文: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发送至邮箱pd_pds@163.com。
2.纸质材料
一式两份,每份材料封面加盖公章。
递交至浦东教发院浦三路院区205室(收件人:王老师50903450)。
(三)年检指导申报
为帮助学校做好自评和展评工作,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项目组拟于10月11日下午面向有意愿的学校开展指导,指导需由校长本人参加,具体时间和形式请关注后续通知。请各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指导意愿征集问卷,问卷填写截止时间为9月25日下午1:00。
二、区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根据《通知》有关要求,为准确汇报区域区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的情况,需采集各区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典型经验与问题,请各区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结合《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指标》(见附件1),认真梳理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中的经验与问题,通过点击链接https://www.wjx.cn/vm/rZDzCDU.asp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问卷,问卷截止日期为10月8日中午12:00。
浦东教发院教师教育培训部
2023年9月22日
附件:
1.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指标(试用稿)
2.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检自评表
3.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检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