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沪教委人〔2023〕42号文件要求,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开展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的相关要求,浦东新区现决定开展“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的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的指导教师,且所指导的见习教师须参加“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基本功大赛”。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三)认真履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真正成为见习教师职初成长的引路人;认真组织开展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工作,推进学校或区域教师队伍梯队建设,成绩突出。
(四)切实帮助见习教师正确认识与适应教师角色,形成规范的教育教学行为,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使见习教师得到规范化、标准化的培养,同时支持见习教师的个性化发展,且从事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须有三年及以上经历。
(五)关注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的开发、组织和新教师培养工作的研究,2018年以来开发、实施了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有培训课程被评为市、区级教师培训共享课程,开展了见习教师培养工作相关研究并取得市级及以上的重要成果,上述情况优先考虑。
(六)所指导的见习教师须参与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基本功大赛,且在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中,获优秀等第。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指导教师按照评选条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带教手册》、参赛教师的《规培手册》、带教指导小结、带教案例、带教课(活动)教案。
(二)学校推荐。学校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以及《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评审参考标准(试行)》对指导教师的带教业绩进行量化考核后,推荐优秀人选。每校最多推荐1名。
(三)区级推荐。按市分配名额,区域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家评选,推荐4名市级优秀指导教师候选名单。市直属学校不占区推荐名额,申报程序及材料同上。
(四)市级评审。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级专家团,参考《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材料评审参考标准(试行)》,评审候选教师提交的评优材料,结合2023年所指导的见习教师大赛成绩,两者成绩合计(其中材料评审分值占70%,大赛成绩占30%)后,择优提出2023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建议名单。
(五)评选认定。建议名单报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审核,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确定2023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四、评选需提交内容
(一)纸质版要求(一式一份)
1.申请表
2.带教手册
3.参赛教师的规培手册
4.带教指导小结
5.带教案例
6.带教课(活动)教案
7. 学校推荐汇总表
(二)电子版材料要求
1.申请表(文件命名格式:XX区XX校XXX申请表)
2.带教案例(文件命名格式:XX区XX校XXX带教案例)
3.带教课(活动)教案(文件命名格式:XX区姓名 XXX活动教案)
4.区推荐汇总表(文件命名格式:XX区见习规培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上述电子材料请统一打包,压缩包命名格式:浦东新区XX校XXX优秀指导教师。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上述材料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10月30日16:00前提交至浦东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118室),上述电子材料请同时发至邮箱:pdjianxijiaoshikc@163.com,逾期视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58892125 联系人:万老师、张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
2.带教案例提交格式
3.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材料评审参考标准(试行)
4.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区优秀指导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浦东教发院教师教育培训部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