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教师个人学习计划网上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姚蔚
发布日期: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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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各相关学校、教育单位:
为顺利推进“十四五”浦东新区教师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校根据本学期初提交的《“十四五”学校自主研修学分认定办法》组织本校教师登录https://jsgl.shec.edu.cn相关模块,按学年从“阅读教育专著、期刊学术文章、参加学术会议、阅读教学反思、个人课例分析、教学经验分析、其他”等方面填报2021-2022学年教师个人学习计划。(详见附件1:教师个人学习计划网上填报操作指南)待学校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教师个人完成“学习成果”填报。
时间安排及操作流程如下:
12月1日—12月8日,教师个人上传“2021-2022学年教师个人学习计划”。
12月9日—12月16日,校级管理员审核教师个人计划。
12月17日—12月23日,教师上传“2021-2022学年教师个人学习成果”。
12月24日—12月31日,校级管理员审核教师个人学习成果。
未尽事宜咨询:姚老师 58892153。
特此通知。
浦东教发院教师教育培训部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