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聘任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总结的通知》,现将开展2023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教师本人需完成的结业考核事项
(一)见习教师须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于6月17日前将《手册》(纸质手册或电子材料)填写情况反馈至聘任学校。
(二)见习教师在准确填写《浦东新区2023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核及办证信息汇总表》(附件1)后,需谨慎核对个人信息确认,以便上报市教委制作“合格证书”,合格证书一经制作,不再更改。
二、聘任学校对见习教师的考核工作
(一)督促、检查带教导师及时、如实地填写《手册》中各类评语。
(二)聘任学校应根据见习教师一学年来的综合表现对每名见习教师进行等第评价,填写在《手册》内(中小学P137;幼教P100),具体各个等第(优秀85及以上、良好75——84分、合格60——74、不合格60分以下)评定应根据见习教师一学年来的综合表现,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考评,其中“优秀”等第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学员总数的50%。
(三)聘任学校完成“聘任学校对见习教师评价”后,于6月20日前,由学校统一将《手册》(纸质手册或电子材料)填写情况反馈至基地学校。
三、基地学校对见习教师的考核及网上信息录入工作
(一)督促带教导师及时、如实填写《手册》中各类评语,并做好检查。
(二)对见习教师的考核
1.基地学校应根据见习教师在基地学校一学年来的表现,对每名见习教师进行等第评价,填写在见习教师《手册》内(中小学P138;幼教P99),具体各个等第(优秀85及以上、良好75——84分、合格60——74、不合格60分以下),根据学员一学年来的综合表现,结合2023学年见习教师推优考评暨见习教师综合技能比赛、2023学年见习教师岗前培训等结果进行考评,其中“优秀”等第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基地学员总数的30%。
2.基地学校准确、无误地填写附件1(注意样表的Excel格式不能更改),该表按要求汇总好后,需学员核对、确认姓名和性别等关键信息。在学员确认后,基地学校需要根据学员教师资格证或学前教育上岗证的证件信息进行复核。
(三)基地学校网上录入学员结业信息
根据《关于做好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本次结业考核信息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
1.各基地学校请于6月27日前登录http://jxjs.shttc.org进入见习教师录入评定系统完成信息录入。网站录入帐号详见《浦东新区2023学年基地学校见习教师结业考核录入系统账号》(附件2),具体填写与上传办法见《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评价汇总表填写暨网络上传方法》(附件3)。
2.各基地学校全部信息录入完成之后,需仔细核对系统“打印区”《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评价汇总表》中填入的各项信息,如学员的姓名、性别等关键信息。因区平台管理员无法更改基础信息,故请各基地学校的信息录入务必确保准确,以便后期准确制作结业证书。
3.请各基地学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信息录入,以免影响区考核等第评定和平台录入。
4.基地学校完成见习教师学员全部考核工作后,聘任学校后期可将《手册》存入见习教师本人的教师业务档案。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材料提交内容与时间:基地学校须在6月27日下午四点前将《浦东新区2023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核及办证信息汇总表》(附件1)盖章扫码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pdjianxijiaoshikc@163.com,以便区级汇总录入考核等第。所有考核材料要求格式规范、信息完整、准确。
(二)极个别见习教师,由于基地资源限制未安排到基地培训,由项目组委托聘任学校自培完成基地培训任务的,请自培学校参照上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和上传网站。
五、其他考核事宜
(一)见习教师结业考核的最终等第,由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组在聘任、基地学校对学员考核均为优秀的基础上,按照见习教师推优考评暨见习教师综合技能比赛、2023学年见习教师岗前培训等结果进行综合排序。全区前20%的学员进入到市级优秀考核行列。其中岗前培训如有存在补培训情况的学员,将不纳入到推优行列。
(二)“合格证书”办理的流程为:(1)基地学校初审向区项目组提交基本信息,并上传网站;(2)区项目组审核认定后,向市教委提交合格名单;(3)市教委终审并向区反馈“合格证书”办理结果;(4)区项目组向基地学校反馈“合格证书”办理结果;(5)基地学校向聘任学校反馈“合格证书”结果。“合格证书”领取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项目组张老师、万老师,联系方式:58892125。
特此通知。
附件1:浦东新区2023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核及办证信息汇总表
附件2:浦东新区2023学年基地学校见习教师结业考核录入系统账号
附件3: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评价汇总表填写暨网络上传方法
浦东教发院教师培训部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