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校和教师:
根据2023学年区内支教与进修工作安排,现启动支教教师和进修教师的考核工作。有关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浦东新区2023学年参加区内支教与进修工作的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实施主体
考核由教师本人自评和学校评价相结合。教师自评由教师本人参照考核指标和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学校评价由支教教师、进修教师的接收学校实施。
三、考核指标及标准
支教教师的考核指标、标准与材料装订要求见《2023学年浦东新区区内支教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附件2),进修教师的考核指标、标准与材料装订要求见《2023学年浦东新区区内进修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附件3)。
浦东新区区内支教教师与进修教师的考核结果将纳入浦东新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度评估成绩中,请相关学校和教师依据要求认真开展考核工作。
如有疑问,请咨询项目组,郭老师、阮老师,58892075 。
附件:
1.2023学年区内支教与进修教师汇总表
2.2023学年浦东新区区内支教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3.2023学年浦东新区区内进修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浦东教发院教师教育培训部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