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和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德树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指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决定开展2025年上海市教育家精神实践基地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设背景
进一步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的经验模式,发掘并培育具有教育家精神的名校长、名师,通过构建“标准引领、特色培育、资源整合”的立体化建设体系,打造上海市教育家精神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选树典型示范,明确功能定位,制定建设标准,开发实景案例课程,充分发挥基地的榜样与示范作用,为全市中小学践行教育家精神及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实践方案,引导广大教师在理论和实践中涵养高尚师德和教育家精神,学做于漪式好老师。
二、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学校为单位。
三、遴选要求
(一)基地建设基础
1.文化环境:在校园文化或环境建设方面特色鲜明,能够充分利用校史文化、地域文化等资源,营造浓厚的教育家精神育人氛围;或通过创新的演绎体验形式,如教育戏剧等,增强师生对教育家精神的理解与感悟;亦或借助数字技术赋能,利用VR师德情景模拟等手段,丰富师德师风教育的形式与内容。
2.实践经验:在弘扬与践行教育家精神“六个维度”(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育人智慧、躬耕态度、仁爱之心、弘道追求)中,至少在1-2个维度有优秀实践经验。
3.制度保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制度健全,能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
(二)工作团队要求
1.领衔人要求
(1)每个基地需有1名领衔人作为核心引领者,能够完整承担基地建设周期(2年)的工作。
(2)领衔人应具备深厚的教育情怀与专业素养,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育研究等方面展现出独特的思考与探索精神。
(3)领衔人在践行教育家精神或学做于漪式好老师方面有突出表现,如在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学生全面发展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果。
2.团队成员要求
(1)每个基地团队成员不超过20人,可以是学校项目组、教研组等专业团队,也可以是来自学校不同学段、学科、岗位、年龄段教师构成的团队。
(2)团队成员应秉持共同践行教育家精神的理念,在践行教育家精神或学做于漪式好老师方面有较好表现。
四、建设任务
(一)实景打造
各基地要紧密结合学校自身特色,深度挖掘教育资源,打造沉浸式、实景化的教育家精神实践空间,形成“一校一品”的特色格局。
(二)项目研究
各基地要以项目为引领,自主、高质量开展教育家精神、于漪教育教学思想实践转化研究,形成可供示范的研究成果(课程、论文、案例等)。
(三)课程开发
各基地结合自身实际,从践行教育家精神的不同维度出发,充分整合项目研究成果,至少开发1门实景或案例课程,课程时长不少于2课时。
五、遴选机制
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校、特殊教育学校)遴选上海市教育家精神实践基地。每区每学段推荐1所。
遴选采取学校自主申报—区域审核推荐—市级考察评审的方式,确定入选基地。
(一)学校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学校根据遴选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写申报材料,向所在区教育学院提交申请。
(二)区域审核推荐
各区教育学院对申报学校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学校是否具备相应的建设基础和条件。审核通过后,按照推荐名额要求向市级推荐,报送相关材料。
(三)市级考察评审
市级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区推荐的学校进行材料审核、答辩评审,最终确定入选基地名单。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构建“市-区-校”三级联动机制,市级统筹,负责标准制定、组织遴选、资源调配与评估指导。区级协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荐候选学校,支持基地建设。校级实施,基地学校开展具体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落实经费保障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对入选基地学校给予一定的委托项目经费,重点支持基地建设、课程开发、项目研究等。各基地学校要严格按照经费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提供专业支持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组建由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学者、区教育学院领导及专家、一线名师等构成的专家智库,提供理论指导与实践咨询。依托于漪教育教学思想研究与实践项目、“教育家精神在课堂”主题征文活动、新时代师德研习论坛等载体,为基地校搭建资源共享、经验交流与成果展示的平台,推动成果向全市、长三角乃至全国辐射。
七、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校请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前按要求递交基地申报表(见附件)。
1.点击链接或扫码填写《上海市教育家精神实践基地申报表》
填写链接:https://www.wjx.cn/vm/hZ7yEpC.aspx#

2.电子版统一发送至yyjysxpudong@163.com。基地申报表命名方式:学校+基地申报表。电子版各项内容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3.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寄送至浦东教发院(邮寄地址:浦东新区浦三路385号218室;邮编:200125;收件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8892155)
附件:上海市教育家精神实践基地申报表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2025年4月17日